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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周末》北京记者站站长方进玉的问题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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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20 13:38: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方周末》北京记者站站长方进玉的问题交待


       希望工程,是中国家喻户晓的慈善事业。她是贫苦女孩充满求学渴望的美丽大眼睛,她是千百万人献出爱心最便捷、最著名、最辉煌的慈善之桥。十二年来,希望工程以其神圣纯洁,功德无量,声名远播。十二年来,希望工程不仅募得过党和国家领导人邓小平、……献出的一份爱心,更募集了千千万万城市小学生的零花钱。

  在希望工程的耀眼光环下,徐永光“干了”整整十二年。

    千难万难,难在了一个词上:“投鼠忌器”

  十二年光阴转瞬流逝,徐永光的名字似乎和希望工程紧紧“联”在了一起。

  徐永光肯定对希望工程做出过许多贡献,但徐永光肯定无权侵蚀捐款、玷污希望工程的纯洁。“要不要对徐永光展开调查?”--做出这个决定丝毫不难,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面临的“残酷”问题是:如果调查之后证实徐永光确有腐败,那么希望工程就从“源头”上被侵蚀、被玷污了。难题是,公开报道十二年来千百万人献出爱心的最便捷、最著名、最辉煌的慈善之桥在“桥墩”处存在严重腐败,后果会是什么?

  北京高校社会学系的一位教授,对“后果”作了描述:希望工程不仅拥有十二年的辉煌,而且是我心目中的最后一块净土了。在中国持有这种看法的,相信不止我一个。你试图披露希望工程遭到侵蚀、玷污,我对南方周末的报道,也十分信服,但你们的报道还是把徐永光连同希望工程的光辉形象一同打碎了,使我心中的最后一块净土消失了,这未免有点残酷。未来三年,中国的慈善捐赠事业大约会跌入“谷底”。试想,看了你们的报道,未来三年,谁会积极给贫困儿童、受灾农民献出爱心呢?

  教授朋友的“净土说”,让我震撼!

  老鼠爬到了易碎的神龛上偷吃供品,人们想打老鼠,又怕神龛被打碎,我们该有多难多难啊!一线采访的记者难,编辑部的领导难,中央有关部门肯定也难,千难万难,难在了一个词上:“投鼠忌器”。

  但时,教授朋友的说法值得商榷。把最后一块净土“弄脏”、把这项神圣事业“打碎” 的人,不是柳杨,不是易晓,不是记者,也不是内地的南方周末或香港的明报。侵蚀、玷污、打碎者不是别人,正是希望工程的法定代表人徐永光!

  1999年,希望工程迎来十周年庆典。徐永光力排众议、坚持下令立即停止希望工程的“ 助学活动”(注:新华社曾为这一决定播发了消息,但很少有人知道),徐永光还曾说:到今天,希望工程在人们心目中还是一件比较完美的事物。如能就此完好无损地收进历史博物馆,她就能成为一种成功模式。其价值和意义远比我们继续拿著希望工程的牌子,去花样翻新而承担著某一天这个神圣的物件“叭”地一声落地变成碎片的风险为好。

  “碎片”?徐永光怎么会有这种不祥预见?

  诚信之本义,即“诚实”加“信用”。古人有言:“人无信不立”,又说“言必行,行必果”。慈善事业的基石是什么?一曰“诚信”,二曰“爱心”。或许有人说:广大捐款人的“爱心”捐赠,才是慈善募捐事业的第一要素,难道“爱心”和“捐款”不是慈善事业的基础么?

  天下诸理,公道为先。笔者以为,先有发起、组织者的诚信,才能呼唤和激发起千百万人的爱心。只要中国人尚未完全失掉勇气,我们就不能听任卑鄙的侵蚀、无耻的玷污;只要我们还没有失去对希望工程的希望和信心,我们就不能听任少数腐败分子在希望工程的源头恣意横行。

  感谢《人民日报.华东新闻》,在南方周末遭逢极大压力之际,该报2002年3月29日第三版上,刊登了署名“郝洪”的评论。郝先生的文字给我以极大鼓励,他对徐永光“赖”在神龛上的根源作了如下分析:

  --其实,回头想想,我们把失望的怒火指向中国青基会是没有道理的。正是我们自己,不是别人,将中国青基会抬上了“诚信”的神坛,然后站在台下仰望他们、美化他们,而不是在平等的位置上,以制度来考察,以标准来衡量。很多时候,对待诚信,我们宁愿选择敬仰典范,而不是敬畏制度。

  --典范是榜样,雷锋精神就曾激励并仍将激励著一代代人。但是,榜样没有强制的约束力,榜样的力量并不是无穷的。一旦内心的私欲如钱塘江潮呼啸而起,什么才是人类道德的堤坝?据说,中国青基会正期待权威审计部门的审计来证明其清白。依靠制度,求证自己,是中国青基会的选择,又何尝不是我们大家应有的选择。

  我完全赞成郝先生的分析。今年3月南方周末报道的“跋”是我起草的,这段文字,就是我对“净土说”的正式回复:

  --编发这组稿件,我们的态度是极其严肃和慎重的,我们的心情是十分沉重和复杂的。希望工程十二年来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得益于党中央所开创的改革开放的宏大事业,得益于中国人民的稳步迈向小康,得益于许多希望工程工作者的辛劳努力,更得益于无数海内外华夏儿女、外国友人永不泯灭的善良天性和无限爱心。十二年来,本报编辑部也曾为这项名传遐迩的慈善工程奉献过自己的绵薄之力。

  --古训有:“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长也,必浚其泉源”;古训又有:倘听任毫厘之差,或致弊于寰海;若任由晷刻之误,或遗患于历年。是袒护涉嫌违规、违法的中国青基会的个别领导,还是挖出蠹虫、切实维护希望工程并谋求中国慈善事业千秋万代之蓬勃发展呢?

  --设若二者必选其一,我们宁愿选择后者。

  国人面前,确实摆著两条路:要么是追求一时的耳根“清静”或虚幻的“净土”,把徐永光涉嫌腐败的问题“大化小”,来个“内部处理”;要么是以“三个代表”为准则,在中国全面迈向小康的伟大时代,努力创建诚信、高效、廉洁的募捐制度,以求得在明天募得更多善心、更多爱心,让中国慈善事业在诚信、廉洁的基石上建造摩天大厦。

  我该做出什么抉择?2002年,我曾在灵魂深处反复拷问自己:对徐永光涉嫌腐败,是公开报道,还是闭嘴放弃?良心。党性。我做出了自己的抉择。

3-2曾想找到关系发“内参”,可惜未能如愿

  很少有人知道,记者曾找到关系想发“内参”,可惜未能如愿。

  2001年11月29日,南方周末披露了发生在四川宣汉的希望工程“假信事件”,责任人唐某因挪用希望工程救助款5400元,并撰写虚假“感谢信”,被开除公职。报道刊出当天,徐永光即致电南方周末表示感谢,还主动提出:愿接受周末记者的独家专访。

  徐永光说出的话,铿锵有力:“我和《南方周末》的记者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

  老徐致电表示感谢,这是我们事先大致猜到的,但报道同时引来柳杨、易晓触目惊心、言之凿凿的举报,则是编辑部始料不及的。2001年底,记者接到自称“李先生”的举报电话,矛头所向,直指刚刚感谢过我们、并在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上大声谴责“四川宣汉唐某卑鄙无耻”的徐永光。

  2002年元旦,记者第一次见到易晓、柳杨。采访、调查、核实、写稿是辛苦的,但南方周末的领导同样懂得“投鼠忌器”。看完初稿,他们对我说:“稿件很扎实,也很震撼,但公开发表太难了。你曾在新华社工作,能否通过关系先发发内参?”

  记者找到新华社昔日同事,递上“内参草稿”,提出“借用新华社内参途径,使用你们的名义或南方日报驻京记者名义,发一份内参,是否可行?”回答是“不行。新华社内参,只能以新华社记者名义发,你离开后,就不能再发了。用我们的名义,也难,这么重大的问题,我们无权决定,恐怕得由社领导决定?”换位思考,他们确实难。

  记者找到另外一家中央新闻单位。有位领导热情地接待了我,但表示“此事难办”,他说:即使发内参,恐怕也得事先照会……副部长。你知道的,他曾担任团中央书记处书记,而且直接分管过中国青基会和徐永光,如果不能事先报告他,恐怕不妥。揭露徐永光涉嫌腐败,关系重大。依我看,你最好把材料通过关系直送中央领导和中纪委。

  感谢这位中央新闻单位的领导,他没有帮我发内参,但帮我指点迷津,还给我介绍了一位中纪委的领导。换位思考,他也确实难。

  绞尽脑汁,记者又想起一个“关系”:一位曾在中央书记处工作、后在中国某慈善机构担负领导工作的老同志。一次开会,我曾和这位老同志交换过名片,翻检出名片,我打电话把自己的三点设想告诉了这位领导的助手:请领导同志看看我的初稿,提些意见;如果可能,想请他把我的初稿转送中央领导;如果需要,我明天可以把初稿送过去。

  很快有了反馈,也是三点:那位领导对我的勇气表示钦佩,有关那家慈善单位的问题,他也早有耳闻;可惜,他和中央已经没有直接沟通管道了,无法传递材料;感谢我对他的信任,我的初稿他不看了,也不用送去了。

  天地昭昭、日月作证:笔者不发内参,非不为也,是不能也。

  举报人易晓、柳杨有点急,他们对我说:内部递材料,作用未必大。2001年9月,我们就曾给中央领导递交过匿名举报材料。记得9月11日晚八点,我们把写好的材料扔进邮筒,回到家,正好赶上恐怖分子袭击纽约世贸大楼的消息在网上传开了。没过多久,徐永光就在中国青基会对人说:“哼,有人想到朱总理那里告我的状,可举报信已经转给我了。谁写的,我一下子就看出来了!想袭击我,没那么容易!”

  这是中国反腐制度的一个弊端:举报人的材料,往往会迅速转回原单位。

  “既然你们不敢发,那我只好找香港媒体了!”易晓、柳杨忿忿地对我说。

  记者无力阻拦,只能给出建议:如果你们一定要给海外传媒,我建议暂时不要提及团中央也从希望工程捐款中“借用”了1200万元并且迄今未还的事。另外,如果要给,就给明报,不要给《一周刊》。一周属苹果报系,对我更不友好。当然,如果你们坚持要给一周,我建议提出附加条件,拿到材料,他们可发,也可据此到香港高等法院重提1994年的诉讼案。一周当初败诉了,但如果今后翻案胜诉,他们不能向中国青基会“索回”当初输掉的380万,因为希望工程拿不出那么多钱来赔偿的,中国贫困地区,不知道还有多少失学儿童等著救助呢。他们赢回的380万,可以算作捐款……

  记者心里知道:这是自欺欺人。倘若《一周刊》真能在香港赢回380万赔偿,怎么“折抵 ”算作捐款?徐永光已经把希望工程的“待拨款”捅出了天大的“窟窿”,徐永光又从那里拿钱来偿还?还有,一周刊凭什么答应这些附加条款?于法于理,讲得通么?

  在南方周末这里碰了一鼻子灰的举报人,于是去找明报记者。

  一个中国内地的记者,一名党的新闻工作者,拿到了中国内地腐败官员的违规、违法的确凿线索,为什么如此无奈?既不能发内参报道,更无法公开曝光,只能眼睁睁地看著海外记者“抢”在我们前面发稿了。深究一步,徐永光涉嫌腐败,是从90年代初就开始的,但是十二年来,他的所作所为几乎从来没有被人追究过,这是为什么?

  原因并不复杂。十二年来,徐永光躲在了希望工程的光环下,也躲在了我们党的新闻工作未能与时俱进、体制僵化的庇护下。

  让我们听听这些掷地有声的口号吧:

  --“希望工程凝聚了千百万人的善良心愿、神圣情感和无私的信任”,因此,“只要我们是真实的,就应该是透明的”。

  --“真实的东西是经得起监督和质疑的,那种出了什么事就捂著、盖著、那种不敢直面问题、护短的行为会酿成更大的问题”。

  --“社会监督是希望工程的保护神”,人们对希望工程的“信任受到愚弄,感情受到伤害,无论表达任何的愤怒:都是可以理解的。我们必须为此负责”。

  这话说得多好呀!谁说的?徐永光!
caijing 发表于 2007-7-4 23:08

       这是典型的黑色幽默。古人云:“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对党的新闻工作者来说,舆论监督缺力度,遂使腐败分子屡屡得手、得意洋洋!

     心寒、心碎、心死如铁的我,萌生了冒死公开这些文字的念头。

3-3徐永光能够动员的力量,到底有多大?

  “冒死”?有读者会问:“你是不是有点故弄玄虚、危言耸听?”

  不!反腐斗争,无疑是现阶段中国你死我活的最残酷斗争,也是党内正义力量与邪恶力量的生死较量。壁垒就是这样分明,道理就是这样浅显:你想检举、揭发徐永光,站在神龛上的徐永光就可能跌下来粉身碎骨。他会轻易让你得手,眼睁睁看著自己走上“被告席”而不做反抗么?徐永光,开始动员他在司法部、公安部的所有社会关系,一面全力追捕易晓,一面对所有“危险人物”进行威胁。

  柳杨接到无数匿名电话:“你叫柳杨?小心点,小心你会死的很惨!”小张被叫到派出所质问:“你最后一次见到易晓,是在什么时候?”小李被人跟踪,老张被人威胁、老苏接到莫名其妙的电话……记者曾经以为,身为记者,或许可以置身“骚扰”之外,可惜,“骚扰”很快就光临了。

  4月19日下午,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特警支队派出两人,手持介绍信,径直来到南方周末北京记者站。进门之后,二同志面带微笑,客气地说“我们是北京公安局的,请看,这是我们的介绍信,这是我们的警徽。我们是来问问,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个叫……的同志,我们想了解一点她的情况。”

  “啊!他们是要找小周(化名),与追捕易晓、柳杨无关。”我放松了心情,开始近距离审视那枚从未见过的中国警徽。干警的问题,依然轻松、友好:“我们想问问小周平时都和什么人来往?”啊!看来小周也没违法,是小周的朋友“出事”了。

  “是啊,我们主要是想问问,她是不是和一个叫易晓的人来往过?”

  图穷匕首见。他们还是要找易晓。我火冒三丈:“喂,小周虽然和易晓见过面,但她只是我的助手,我是记者站负责人,是我采访了易晓和柳杨,你们有事直接问我好了,不用兜个大圈子去问什么小周的情况。不过,你们的介绍信,我必须复印;和你们的谈话,必须录音,否则我不能接受你们的任何询问!”

  二位干警依然是好脾气:“介绍信不用复印,原件可以给你留下来。”“录音?”他们相互望了一下,又看看态度强硬的我,很快做出决定:“可以,可以录音。”打开录音机,我和两位干警的对话,转入正题。

  --“我们是奉命行事,上级领导交待的,让我们来查,主要是追查正在服刑的犯人易晓,他应该被收监。”

  --“是的,按理说,他应该被收监,但是,他真的有点冤枉,而且,徐永光可能存在腐败,易晓又可能就是被徐永光陷害入狱的。”

  --“徐永关是否腐败,这不是我们能管的,我们只是来问问:你是否知道柳杨、易晓的下落?你最后一次见到他们,是在什么时候?”

  --“抱歉了,你们只管易晓,那好,我只管徐永光是否涉嫌腐败,我不管易晓、柳杨现在哪里。第一,我不知道他们现在哪里,第二,如果我能知道他们在哪里,我也不会告诉你们,相反,我会叮嘱他们躲藏得更好一点!”

  或许是因为录音机始终摆在我们三人面前,他们不便多说,或许是因为我的态度异常强硬;或许是因为此后将近一个小时的谈话,我说的多,他们听的多,我们双方的思想都开始发生转变,我的火气开始渐渐消退,双方的认识取得了某种沟通。

  我的谈话要点是:

  --党中央是坚决反对腐败的,既然党内的腐败可以“反”,那么党的助手、团组织系统内部的腐败就不能“反”、不该铲除么?中国青基会所倡导的希望工程确实很好,但如果你知道希望工程的组织者有贪污行为,而这条蛀虫又没被挖出来,你会继续捐款吗?我写的报道确实被封杀、没能公开出版,但我相信,这些文字终究可以重见天日。公安机关实行军事化管理,军令如山,你们奉命行事,我表示充分理解,但你们在执行明显错误的命令时,应该有所警觉,不要那么卖力气。

  --贪污罪的基本要点是贪污公款,而且一定是领导未批准、财务不知道,你们看,这是徐永光接受易晓律师调查时作出的询问笔录,你们看,调查笔录的每一页上,徐永光都签字认可了。徐永光说了,易晓调出200万,他知道,他签过字。你们刑警,你们比我内行,你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不是冤案?

  --徐永光确实很厉害,但徐永光也好,团中央个别领导也好,上面还有个党中央呀!只要共产党执政一天,我就反对腐败一天。我对反腐前景充满信心,今天是4月19日,请让我对这次斗争的最后结局做点预言:我认为,易晓终究会被法院判处无罪,徐永光最终会被党纪国法认定有错甚至有罪,至于他们的位置什么时候能够“对调”,我不知道,短则半年,长则一年,明年的4月19日,我们再看……

  谈话即将结束,干警中的级别较高的那位接到一通移动电话。他一面报告说“见到了… …”,一面走出去汇报,看得出来,有人在后面直接指挥,并随时关注著和我接触的情况。但是,当两位干警和我握手告别的那一刻,我明白了:天下还是好人多。两位干警虽然仍须执行命令,但他们的心和我是相通的。他们和我的握手,时间长,力度大。

3-4通气会上,中宣部领导为什么要发布虚假信息?

  公开说出这件事,我肯定是“冒死进言”了。

  今年6月5日下午,中宣部召开通气会。台上是中宣部主管新闻的副部长和新闻局长,台下是各新闻单位的负责人,我也在台下听(我是南方报业集团驻北京负责人)。会上传达了一则最新消息,并重复了一则禁令:

  “各单位不要报道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前一阶段,海外、国内的一些报纸,对希望工程所谓的违规投资问题进行了炒作,影响很坏。希望工程在海内外有很大影响,十几年来为希望工程捐过款的人,有千千万万,它的影响很大。现在,经有关部门调查、审计,证明希望工程没有问题。前一段的报道,主要是希望工程的原工作人员在煽风点火,都是诬告,都是不实之词。好在现在有了审计和调查结论,希望工程根本没有违规。今后,对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一律不报道。前段时间的报道,引起了轩然大波,其实,提供材料的人是刑事犯罪分子,媒体也不管,就这么往外捅?南方一家报纸,还写了好几版,幸亏没有发出去,被我们及时卡住了。如果发出去,那还了得。你拿了那么一点点材料,还是虚假的,就要往外捅,而且也不找中国青基会核实,那不行!”

  听到这些,我浑身热血沸腾,恨不能当场站起来反驳。

  记者得到的确切消息说,自明报2月28日刊登“徐永光挪用捐款、违规投资”的报道后,徐永光就“拉著”团中央的领导往中宣部“跑”,目的,就是恳请中宣部下达禁令,“禁止各单位报道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但因为3月初北京召开“两会”,宣传报道的焦点集中在两会上,中宣部有关领导没有答应徐永光的要求。

  3月15日,两会结束,徐永光加紧活动,3月20日,中宣部终于给广东省委宣传部下发了禁令。中宣部的禁令,只是电话通知,但广东省委宣传部按照工作程序,需要做出“电话记录”,这份书面记录,很快传达至广东各新闻单位,其全文如下:

  各新闻单位:中宣部新闻局通知:前不久,香港一家报纸报道了所谓中国青少年基金会用希望工程款违规投资的问题,内地一家报纸也以《青基会遭遇信任危机》为题作了相应的报道。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希望工程的声誉。据了解,具体策划上述有关报道的原中国青基会职工柳杨(女)3月20日又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所谓“问题”作进一步炒作。请各新闻单位对希望工程的所谓问题及柳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一律不得报道。

  特此通知,请严格执行。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新闻出版处 2000年3月20日
caijing 发表于 2007-7-4 23:09

      据悉,这则禁令只是发给了广东,但因为南方周末撞在“枪口”上,损失惨重,而且损失的消息透过互联网散发出去,更把其他新闻单位“吓”住了。我知道,在南方周末之后,曾有几家新闻单位试图跟进报道,但因为周末的前车之覆,各新闻单位纷纷撤销了原定选题。《三联生活周刊》算一个例外,它对徐永光的报道,是在禁令下达之后发表的,我没有听到对它的批评,因为据说三联的稿件是经过徐永光本人审阅的。不过,三联采取的是春秋笔法,对我帮助很大,这是后话,暂且搁下。

  中宣部禁令带来的结果,就是徐永光可以利用传媒,大肆撒谎、文过饰非、愚弄公众,但禁令却不许党内正直的、反腐败的新闻工作者提出任何质疑。

  我要向党中央报告、全国人民报告:通气会前,我已知道审计署刚刚进驻青基会。散会后,我立即打电话到审计署核对,他们惊讶反问:“你从哪里听说审计已经结束?你怎么知道中宣部通知会上是这样说的?你的消息准确吗?难道你参加会议、亲耳听见了?”我说明自己参加了通气会,他们说:“什么审计结束?纯粹胡说,我们刚刚进驻!”

  审计署一位不愿披露姓名的官员介绍说:徐永光早在今年4月16日即公开“邀请”国家审计署对希望工程捐款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注:不是“全面审计”),但国家审计署岂是徐永光能够随意“调遣”的。因此,直到国务院领导做出批示,国家审计署才接受委托,组成10人审计小组,于5月下旬进驻中国青基会。

  这位官员并说:按一般惯例,制定“审计方案”需要两周,审计进程需要一、两个月,审计人员回到本单位起草审计报告,又需要两周时间。即使按最快速度,也要两、三个月时间才可能拿出全面审计报告,因此,审计结果“绝不可能这么快就拿出来”。

  今天回头看,中宣部领导如果这样传达,或许大家可以接受:

  国家审计署正在对中国青基会进行审计,希望工程名传遐迩,海内外的影响巨大,青基会、徐永光到底有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将来如何处理,审计部门会认真审计,中央也会慎重做出决定,各新闻单位在审计结果出来之前,一律不得报道。

  散会后,即有新闻界领导悄悄和我交换意见:既然这位领导曾经担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又曾分管中国青基会和领导过徐永光,在这件事上,他适当回避才好!

  丑媳妇早晚见公婆。无论审计结果怎样触目惊心,早晚都要公布。因为“中国青基会是否涉嫌违规、违法”的问题,已在今年三月的两会上,引起多名代表、委员的关注和质询,如果审计署的审计已经结束,怎么可能秘而不宣,不给代表、委员一个答复?

  知名学者康晓光,曾在徐永光的大力支持下,撰写了《创造希望》和《希望工程调查》两部宏篇巨作,两部书得到徐永光批准,于1998年公开发行,康研究员在文中的一段话,似可作为本节结束语:

  实际上,无论是普通的社会公众,还是捐赠人和受助人,还是新闻记者,都没有“硬碰硬”的检查中国青基会的财务和管理状况的权力。截止今天(1998年),中国还没有一项政府的行政法规或国家法律,规定中国青基会负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的义务。

  新闻报道不能随心所欲地制造“热点”,更何况有关部门已有明确规定,对希望工程要 “正面报道”。人们对中国的审计行业和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表示怀疑,不是没有任何根据的,因此审计监督的作用到底有多大,(同样)不容乐观。

  从理论上讲,中国人民银行(对青基会)的监督是“刚性的”,但实际上也是非常“疲软的”。在所有的政府部门中只有团中央的监督是“实实在在的”,但它本身就是中国青基会的主管单位,但来自它的监督,很难说是“外部监督”。(引文结束)

  但记者以为,这一次可能有点例外。有消息说:国家审计署自今年5月下旬进驻中国青基会展开审计,因徐永光问题牵涉面广,遂延长了审计时间,加派了审计人手,审计结果显示,徐永光不是没有问题,而是问题严重。

3-5 我们的党,能不能制订“贪官突然死亡法”?

  今年3月21日,我的文章未能公开发出,单位里年轻记者都来表示慰问:“老方,你可要多多小心。稿件如果发出去,你还比较安全,现在卡壳了,就要多加小心。徐永光肯定对你恨之入骨,腐败分子急了,什么事都能干得出来的!”

  我召集大家开会,对年轻记者表示感谢,说:如果我今后出事,不管是车祸还是遭人抢劫致死,请大家记住,十有八九就是徐永光干的。第一,你们要记得去广州帮我领取保险(编辑部给所有记者都买了“意外伤害险”);第二,如果我死了,你们要为我写一篇头版头条故事,算是我对周末的最后贡献;第三,追悼会,大家都要去,去了之后,你们还要哭,使劲哭……

  说前两条时,大家神色凝重,及至说到第三条,十多位年轻记者发出哄堂大笑。不过,我脸上有笑,内心却十分悲壮。党的新闻工作者若想超越现阶段中国的反贪现状,直接“插手”党的反腐败斗争,日子真的不好过。

  今年4月6日,我在永定门车站把两位举报者送上了西去的列车,转身走出车站,就接到一人妹妹的电话,她关切地询问了姐姐的情况,然后厉声对我指责:
  --你知道这样做的结局吗?
  --我不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作无用功?
  --我们需要反腐败。
  --你们根本不可能打倒扛著希望工程大旗的腐败分子!现在怎么样,我连自己的姐姐都找不到了。她不能回家,也不敢给我们打电话,我们全家人多担心呀!你事先考虑过这些问题吗?想到过今天这样的结局吗?如果你不发稿,她们何必这样东躲西藏?当然了,你可以不必害怕,不必躲藏,因为你是传媒记者,是党的喉舌,但我的姐姐呢……?

  我无法回答连珠炮式的挖苦质问,只好挂断电话。没想到她第二次拨通我的手机,继续指责。对公安干警,我可以强打精神,义正词严的说点什么,对于自己阵营内部的朋友,我只好说:我的良心,我的性格,我所受到的教育,与你们年轻人不同。而且,我们既然已经做了,那就没有退路。你姐姐同意站出来举报,我并没有给她任何压力,署上她的名字,是经过她本人同意的。开弓没有回头箭,在未来的岁月,如果扛著希望工程大旗的腐败分子真的不垮台,那么我们只有背井离乡,出国谋生……

  这,就是当今中国的反腐现状么?

  这,就是当今中国人反对腐败的胆量和勇气么?
caijing 发表于 2007-7-4 23:09

党的十二大上,胡耀邦同志就提出“要争取使党风和社会风气在三五年有一个根本好转 ”,时序过去整整二十年了,但党风和社会风气在许多方面似乎仍然不尽如人意,有些领域,有些部门的腐败风气,甚至还有滋生蔓延的势头,这到底是为什么?好人有时害怕坏人,正义可能惧怕邪恶。反对腐败,难度极大极大。腐败的滋生蔓延,速率却可能极快极快,这又是为什么?

  说到底,有个大问题没解决:随著反腐斗争日趋尖锐、复杂、激烈,党的新闻工作者是不是应该更加充分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腐败分子形成更大“震慑”,协助我们的党去争取反腐斗争的更大胜利?西方发达国家,腐败官员违规、犯罪的确凿证据一旦落到新闻记者手里,腐败官员很快就会名声扫地,但是,中国的腐败官员却常常可以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利,阻挠党的新闻工作者去揭露他们……

  让我们再来学学徐永光的“语录”。四川宣汉“假信事件”后,2001年底,徐永光接受了《公益时报》记者的采访,他说:“青基会曾准备好一件反面材料,希望媒体能给予曝光,但接触到的媒体都婉拒了,媒体有媒体的考虑,他们想到的是不能伤害公众的感情”。
  好一个“都”字!

  这是公开撒谎,因为徐永光知道党的新闻工作者不会那么“较真”,没有哪家传媒的记者会去追问:“你的反面材料给了谁?”“究竟是哪家新闻单位不敢发表你主动提供的反面材料?”“那份反面材料说了些什么,你现在能不能给我们?”

  我敢和徐永光打赌!中国传媒、中国记者的骨头虽然有点“软”,但绝不至于“软”到徐永光把反面材料主动给媒体,我们却不敢刊登的地步。徐永光在这里玩的是暗示阅读法,他是要传媒记者从他的新闻要素不全的谈话中领悟到:有朝一日,就算有人给了你有关希望工程的反面材料,但你需要考虑“不能伤害公众感情”,因此你永远也不要公开刊登希望工程的反面材料!

  涉嫌腐败的徐永光敢于公开说“舆论监督是希望工程的保护神”,暗地里却跑到中宣部活动,不让你实行监督,就是因为他“捏准”了党的反腐事业的“软肋”。

  让“软肋”硬起来,就要在反腐斗争中设计这样一道程序:“贪官突然死亡法”。要允许党的新闻单位、党的新闻工作者在掌握了贪官涉嫌腐败的证据后,特别是掌握了该单位财务人员的举报后,给贪官来个突然披露,突然曝光,让贪官突然“死亡”!

  从今年3月21日到今天,九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我不知道徐永光做了多少手脚,订立了多少攻守同盟,销毁了多少证据,仅就我能够看到的,在中国青基会的网站上,徐永光从3月2 1日之后,删除了网站原先开列的29个捐赠项目(参见附件),删除了《徐永光说希望工程》这一重要犯罪证据,删除了他的许多“光辉语录”!

  古人云,“哀,莫大于心死”。作为中共党员,作为党的新闻工作者,当我听柳杨述说了徐永光的挪用、贪污、侵蚀希望工程善款种种罪恶之后,当我听易晓诉说了一个比杨乃武、小白菜还要悲惨冤屈的经历之后,有关部门却要我把这些涉嫌腐败的事实全部隐瞒在心底,还要我眼睁睁地看著徐永光销毁证据……这未免太痛苦,太残忍,太不公道了吧!

  我们党面临的极大危险是:如果党的新闻工作者全都心死如灰,心死如铁,党的反腐千秋大业还怎么进行下去?冷眼旁观,在掌握了徐永光失德、失信、失言(注:徐大放厥词、漏洞百出)失爱之种种“证据”后,非要党的新闻工作者谨言慎语,甚至干脆闭嘴,不许写出一个字的报道,我不服,不服,不服,一千一万个不服!

  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如果二者只能择其一,我仍然选择后者。

  十六大之后,党的纪检、检察工作应当怎样与党的新闻工作更加紧密地联手呢?近日,有好消息传来:安徽省人大通过法规,规定“新闻媒体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有“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透过安徽法规,我再次看到了希望。

  我从心底拥护这一法规,并盼望她能迅速推广开去。

3-6 “贪污受贿犯”易晓,今天又在哪里?

  2002年3月20日,徐永光在新浪上发布了“遭到恐怖袭击”的声明,21日,徐永光又敦请新华社向全国播发了通稿。此后,不明真相的司法部下达了“对易晓提前收监”紧急通知,不明真相的公安部则下达了“全国通缉令”,要求动用公安力量在全国范围内搜捕“诋毁希望工程的贪污犯易晓”。

  3月20日,徐永光在“遭到恐怖袭击”的声明中说:“中国青基会紧急报告司法部,司法部迅速采取措施,已将罪犯易晓提前收监”。谎言,这还是谎言!什么“已将”,徐永光发布声明的当晚,记者正在对易晓追踪采访,追问“易晓贪污、受贿案”的来龙去脉。21日,我们又一起上网查看网民对老徐声明的反驳。

  易晓出具的书面证据显示,他已经四川德阳监狱的监管方批准,准予“保外就医”,销假的最后期限是2002年3月31日,但是,徐永光却在3月20日发表声明,说易晓利用两会召开,“诋毁中国青基会和希望工程”。事实是:2月28日之后不久,四川德阳监狱的看管人员已奉司法部之命,前往四川成都搜捕易晓。四名干警荷枪实弹,蹲守在易晓住宅外,彻夜不走,坚持要找到易晓并把他带回监狱。在徐永光气势汹汹的声明威逼下,躲在北京的易晓没敢在3月31日之前赶回去自找苦吃。

  “按照法律规定,易晓肯定应该在3月31日之后回去。不回去,是错误的……”,那位不愿披露姓名的法官对记者说:众所周知,即使易晓作为服刑人犯,其在服刑期间是否犯下新罪,仍应由法院审理之后予以确认,我们不能因为某人正在服刑,就可以随意给他添加新的罪名。但我注意到,易晓原服务单位在其3月20日的声明中断然宣告:为“制止罪犯易晓的犯罪活动,中国青基会紧急报告司法部,司法部迅速采取措施,已将罪犯易晓提前收监”。
  这位法官说:我搞不懂,一家慈善机构的负责人,凭什么在人民法院尚未开庭审理之前,就急匆匆“宣判”易晓从事了新的“犯罪活动”?我认为,2002年3月31日之后,司法部有权将逾期不归的服刑犯易晓收监;但3月31日之前,中国青基会却无权对正在服刑的易晓宣布 “有罪”,更无权把“宣判有罪”和“提前收监”的不实消息昭告天下。一家慈善机构公开宣布某人(哪怕他是一名服刑人员)犯有新罪的做法,超越了司法规定,这,或许就是易晓不敢返回监狱“续假”的理由之一。

  “还有,”那位法官继续说:

  --徐永光指责香港明报以及内地中国经济时报的报道,与易晓“构成了某种直接联系 ”,并且共同犯下了“诋毁希望工程”的重罪,但我不知道徐永光为什么不能立即提起诉讼,起诉明报和中国经济时报,却把“诋毁”的罪责全部“推”给了易晓。易晓既不是明报记者,也不是内地传媒的记者,更不是这些报纸的总编辑,他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诋毁权”呢?我认为,易晓原服务单位的这种声势浩大、不合逻辑的公开指责,或许也是易晓日后为自己“不能按期返回德阳监狱办理续假手续”的理由。

  --此外,中国青基会指责易晓正在为自己“翻案”,我们姑且使用“翻案”这个中性词,因为平反所有的冤假错案,是我党和我国司法制度实事求是的一贯优良传统。据我所知,易晓“贪污200万”和“受贿5万”的原有罪行,已被新的证据证明确有冤情,而易晓被人宣布的“新罪”,又在程序上凸显出许多“枉法”,是故,易晓是可以在日后为自己的“逾期不归”找出理由的。

  法官解释,法理清晰。但我的内心,却在为明天可能发生的“国家赔偿”担心。如果本文第二章的推测错了,那么易晓罪有应得,政府也不会有“善后麻烦”;但如果推测属实,那么易晓“无辜服刑”每增加24小时,今后的国家赔偿就要相应加大。

  与司法部同时“采取措施”的,还有公安部。

  公安部下发了搜捕易晓的全国通缉令。所有的朋友都劝易晓躲藏起来,暂时不要露面,但易晓坚持留在北京,还在不断活动,还在试图联络北京高院,让法官们重新审理自己的案子--哪怕审理之后,驳回维持原判,也算是个“结果”呀!

  个人的活动,朋友的帮助,毕竟有限。2002年6月7日上午11时55分,易晓使用移动电话,拨通了我的手机,手机里传来了如下对话:
  --你们是北京公安局的吗?听口音你们好像不是北京人?
  --少废话,不许说话,把头低下!
  ……嘈杂声。
  --好,好,我只想问一声,你们为什么要逮捕柳杨?
  --你少管!我说了,不让你说话。你们的事情,到时候有人管!
  --去公安局要有多远?
  --我不是说了吗,不让你说话!把头放在这里,低头!不许说话!(对方的语气越来越严厉!)
  ……易晓不再说话,移动电话里只剩下汽车迅速飞驰的声音和易晓静静的呼吸声。
  我的心,缩得紧紧的,痛痛的。我知道,这是易晓在通知记者:他和柳杨同时被捕了!身为党的新闻工作者,无力保护腐败案件的举报者,也无法保护一位案情可能被冤屈的上访者……我只好关上自己的手机,切断了与易晓的痛苦联系。

  近日,记者透过非正常渠道,总算打听到一点新情况。

  法律规定,服刑犯人违反狱规,禁闭处罚期限为7-15天,但易晓被押解返回四川后,关禁闭超过6个月;法律规定,犯人有申诉、举报、控告的权利,但易晓连会见律师都不被允许;法律规定,犯人被收监后,狱政部门必须在5日内通知当事人家属,但易晓的亲友们至今未接到任何有关易晓的消息;法律规定,在押法犯人向上级机关、司法机关书写材料不受检查,但有关部门拒不执行,易晓无法递出任何书面材料……

  天啊,涉嫌挪用、贪污希望工程善款的徐永光可以不受法律追究,可以继续生活在光天化日下,甚至可以继续谎话连篇地愚弄社会公众,但揭发徐永光涉嫌违规、涉嫌犯罪的人,而且很可能是被冤屈判刑的人,却要在朗朗乾坤之下,继续蹲在阴暗潮湿的禁闭室内,甚至连律师都无法会见……

  黑白颠倒,一至于此,能不令人怒发冲冠、拍案而起?

  我决定公开易晓的悲惨故事,谁能这样对我说:“你不能!”

  问天,问地,问良心,问法律,问党性,我的回答都是“必须公开!”

  与易晓同时被抓的,还有柳杨等四位朋友。不过,北京公安局刑侦总队在6月7日傍晚就把柳杨等四人放了。接到柳杨的电话,我立即把她接到我家安顿下来。我从事党的新闻工作近二十年,把一个举报人、被采访对象接到自己家里住下,这是第一次。

  让我们听听柳杨的叙述:嘿,老方,幸亏你事先作了工作,特警支队的许多干警都看了 3月21日的《南方周末》,他们一看就明白了:揭发希望工程腐败案的我,无罪;把持著中国青基会的徐永光挪用捐款,才有罪呢!因此,只要出现单独对我问讯的机会,他们就会热情地对我小声说:你要多保重,我们从内心佩服你、支持你,希望你今后有机会能够再次站出来揭发腐败分子!但是现在,你还要配合我们作些口供,军令如山,我们是奉命执行任务,请你配合我们……

  普通公安干警能够看得懂,有些官员为什么“看不懂”?

  柳杨在北京市公安局特警队的审讯室内,滞留七小时。离开时,柳杨没有履行任何手续,干警也没有下发任何书面通知,只是口头说:你还处于“被调查阶段”、“不能离开北京 ”、“必须随叫随到”。记者为此请教了律师,律师说:北京市公安局的这一口头告知,并无法律效力。法律,并没有禁止或限制柳杨的行动。

  柳杨,是徐永光涉嫌腐败的最重要、最直接、也是最能说清楚徐永光财务问题的关键证人,我以为,只要柳杨活著并且是安全的,那么狱中的易晓就多了几分安全。为防患于未然,我和朋友们建议:柳杨应尽快出国。

  一名慈善机构的会计,掌握了腐败分子涉嫌违规、违反的财务凭证,却不能根据我国《会计法》赋予的“揭发权”在党的报纸、电视、广播里公开揭露慈善机构负责人涉嫌腐败的种种表现,甚至连自己的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还要被原单位“宣布有罪”、被公安机关追捕、被黑社会威胁,以至不得不亡命海外暂求躲避……

  呜呼,中国反腐败的希望在哪里?

中国希望工程的希望,又在哪里?

3-7 冒死公开这些文字,但请不要伤害我所钟爱的南方周末!

  除了想给遭受冤屈的易晓鸣不平,笔者冒死公开这些文字的“导火索”,还要从最近一次通气会说起。

  2002年12月17日下午,中宣部再次召开通气会,有关领导在会上批评了南方周末,他说:还是南方的那家报业集团,这次是一家大报,11月21日,它刊登了长篇反恐报道,说我们国家建立了反恐领导小组,组成了反恐警察部队,配备了反恐警用直升机……,这是严重违反宣传纪律的,是严重泄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说过多少次了,有关反恐的问题,是国家的高级机密,美国911事件后,我们一再说,专门说,他们就是不听!我都不知道这家报纸的总编辑是怎么当的!(引文结束)

  党和政府制订的新闻报道保密规定,无疑是正确和必要的。反恐问题在中国,也确实是敏感话题,党报党刊,需要遵守党的新闻宣传纪律。何况,南方周末的报道如果出现错误,完全可以批评,完全可以处理。但所有这一切的前提是:在此次报道中,南方周末是不是真的泄密了?

  反复对照之后,我发现:南方周末“反恐”报道被中宣部批评为“严重泄密”的部分,与国务院新闻办公开发表的《“东突”恐怖势力难逃罪责》及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时空连线》9月11日采访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何挺、新疆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柳耀华的核心内容,是一致的,并无超范围“泄密”问题。

  南方周末是这样报道的:“‘911’事件发生过后不到一个月,中国即已著手建立一整套反恐怖协调机制。这套机制不仅仅是针对东突的,而是全方位多领域遍布全国。在中央层面上。成立反恐协调小组,公安部反恐局也亮相并开始运转。地方层面上,各地的反恐协调领导小组陆续成立,一些地方还组建了反恐部队,配备了警用直升机。”

  东方时空是这样报道的:(公安部反恐局局长何挺说)“‘911’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对这个问题非常重视。首先,我们建立了反恐怖工作的协调机制,在公安部成立了反恐怖局。为防范和打击有可能发生的大规模恐怖袭击,我们制定了相关预案和方案,同时,我们在各省,特别是大城市,主要城市,也建立了反恐怖工作的协调机制。在公安、国家安全、卫生、军队、武警等部门,为应对恐怖活动而建立了装备精良、素质较高的专业队伍,也准备了应对的方案。”(网上可查到)

唯一的区别是:何挺局长说反恐专业队伍“装备精良”,本报采用了专家的回答,有的部队配备了“警用直升机”。还要说明,鉴于此稿较为敏感,稿件的关键段落已事先念给被采访人听过。稿件刊发后,被采访人(起草政府相关文件的专家)也没有提出异议,南方周末怎么就成了“严重泄密”呢?

  其实,南方周末并不是国内媒体中率先报道徐永光问题的。

  2002年2月28日下午5时,徐永光在京发表严正声明,强调“希望工程基金增值合法、安全、有效”,并指出,“我们欢迎新闻媒体对希望工程的监督”。

  3月5日,两会召开,徐永光是“否涉嫌腐败”成为会议的小小热点。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教授沈静珠提出“信任来自透明”,呼吁制定《社会捐助法》的议案,
  要求对慈善机构加强监督。

  3月14日,经《东方时空.时空连线》牵线搭桥,徐永光和人大代表沈静珠、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杨团等人一起走上电视屏幕,杨女士开门见山说:慈善事业要有玻璃做的口袋。为什么要这样呢?因为你是非营利组织,运营的是公众的信任。比如说基金会,你的资产是社会委托给你的,你是受托人。你所承担的是公众的信任。杨女士当著全国亿万观众的面毫不客气地对徐永光说:“你们中国青基会就不够透明哟”!

  主持人白岩松追问:杨主任给我们描绘了一个透明的玻璃口袋的样子,请问徐先生,希望工程的目标是不是朝这方面走?你们什么时候能把外面的“膜”揭掉?

  3月15日两会结束,当天的《中国经济时报》刊载了记者王子恢撰写的6000字稿件,题目是:《青基会遭遇信任危机》,文章主题是“希望工程捐款,被指违规投资”。

  只是到了3月20日,“懦弱”的南方周末才决定刊登我撰写的调查报告。

  记者把今年的这些“往事”罗列出来,无非是要说明:南方周末并不是与徐永光“过不去”的唯一国内传媒。可是,我所钟爱的南方周末却遭到了“不公正”对待,有关领导似乎根本不去搞清事实真相,坚持认定我们“严重泄密”。

  12月17日,我仍在现场听传达。从领导说话的口气上听,他在批评南方周末时,明显比传达、批评其他单位更愤慨,而且极为罕见地“点”到我们的“总编辑”,对他的“任职能力”表示怀疑。面对这种情况,我,曾经报道徐永光涉嫌腐败的记者应该怎么办?

  “冒死”公开这些文字,就是要“一人做事一人当”。

  这一次,有关部门,有关领导可以真的凭借“严重泄密”,下令对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了。但是,就算我鲁莽冒失、考虑欠周,也请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不要为难我所钟爱的南方周末。

  公开这些文字,是一名中共党员的个人行为。如果这种举动真的违反了党纪国法,本人甘愿受罚。不过,我的这些文字与本报“总编辑”无关,何以为证?因为我连自己的妻子、女儿都没有告诉,又怎敢把这一“冒险举动”告诉编辑部领导、告诉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的总编辑,让他们提心吊胆、寝食不安,甚至在将来受到可能发生的“牵连”呢?

  我的妻子,认为我早该“适可而止”。做记者这么多年,我从来没把非亲非故的上访者带回家里,让他们躲避追捕、住在我家!我的儿女也说,“差不多就行了,3月21日的文章虽然没能发表,但已经对得起易晓了,爸爸,我可不希望看到你出危险”。我的老母亲,1940 年加入中共的老党员,86岁的她已经完全痴呆,如果她至今清醒,估计她也不会赞成我“冒死”去做,虽然她清醒的时候常常督促我学习人民日报社论。

  只有一人可能支持我这样做:死去的父亲。

  家父方休,上海宝山人,1918年生,1936年在上海读大学时,参加“一二.九”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1月被捕,后经校长、同学作保出狱;1938年1月入党,同年3月参加新四军, 1941年在皖南事变中被俘,在解送上饶集中营途中,与战友一起脱逃;1948年在上海第三次被捕,大军渡江前夕,被中共上海局以重金保出,党组织对其“严守南京、上海两地党组织秘密”的气节,予以赞扬;1953年在上海机床厂任党委书记兼厂长,因主张“一长制”被撤职;1957年因“支持右派向党进攻”遭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销职务处分;1968年在文革批斗会上,因“叛徒、特务、走资派”等罪名,被造反派活活摧残致死。死时年仅50岁。

  1979年,党组织推倒了强加方休头上的一切不实之词,为他平反昭雪。我知道,我的父亲如果活到今天,肯定支持我这样冒死去做。而且,就算父亲早逝,但父亲那种不屈不挠、不知死活、不知进退、不知溜须拍马,也不愿屈服妥协的“血液”,早已流淌在我的血管之中。

  “今日事,今日毕”。可惜,自今年元旦我开始著手此事,不仅没有做成,3月21日,还给报社带来数十万元经济损失,虽然报社领导从未因此批评过我,但作为五六十年代受党教育、学著雷锋精神长大的我,常常因此自责。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我不能把这件事再拖下去,拖到明年、拖到后年。因此,对我个人来说,在年底之前写出一点什么,也算对举报人、对广大读者,对编辑部,包括对本文的怀疑、揭露的对象徐永光有个交待吧!

  本文起草至尾声时,恰逢张艺谋的《英雄》在京公映。连日伏案,劳累万分,笔者走进了新华社礼堂……步出礼堂,竟看见前后左右的观众有许多与笔者一样,也在擦拭眼角。
  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里,就在这里!

  我仍然痴迷地相信我们的党,相信十六大报告中说的“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的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伤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

  因此,“对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结束语:为了最大程度地保护我自己以及举报人,记者郑重决定:本文摘要,将呈送中央领导、中纪委领导以及中宣部、高法、高检、审计署、团中央、司法部等单位的领导,并同时寄给四川公安厅、四川监狱管理局、四川德阳监狱、四川名山公安监狱……记者在此要对四川省公安、监狱方面的负责人多说一句:你们可以继续遵照上级指令,把易晓关押在阴冷潮湿的禁闭室内。我相信你们不会杀害易晓,但我担心,有些人或许始终存有此意。需要说明,倘若未经法律程序将易晓杀害(包括纵容狱中犯人将其打死),党和人民将绝对不会宽恕你们。张志新被杀事件可以发生“文革”时期,但在十六大召开之后的中国,党和人民决不允许这类事再次发生!

与此同时,本文将通过电子邮件,转发给我在国内、海外的朋友,并敦请朋友们把这些文字再转发给朋友的朋友。我并且宣布放弃这些文字的著作权,因此,我将无法阻止海外华文报纸、华文网站对此文的转载,如果海外华文报纸、华文网站能够因此发上百八十元转载稿费,请径寄中国青基会原财务部副主任柳杨女士。作为此案最重要、最关键的举报人,她也是对我的采访、报道贡献最多的人。她自今年6月躲避徐永光骚扰前往美国,已在大洋彼岸“流浪”半年多,生活并无正常“来源”支撑。 

     她的电子信箱是:liuyang607@yahoo.com 汇款地址是.O.BOX 270204 , San Diego , CA 92198, USA

      我还想郑重声明:党的新闻工作者的责任是:始终维护党的最高利益、如实报道新闻事件,因此,我本人对我所报道的全部事实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我真的很爱希望工程,爱我们大家的中国。
  希望工程的希望在哪里?问天,问地,问大家!
  方进玉2002年12月21日 于北京
caijing 发表于 2007-7-4 23:11

附件:希望工程遭受犯罪分子“恐怖袭击”

      从2月28日开始,香港《明报》连续发表文章,“公布”一位“曾在中国青基会工作,熟悉其财务运作的人士”提供的中国青基会大量内部资料。据3月5日香港《南华早报》的报道,这位财务人员就是原中国青基会财务部副主任柳杨。

     《明报》凭这些内部资料指控“中国青基会挪用希望工程捐款逾亿违规投资”,中国青基会已发表声明予以澄清。今天,中国青基会新闻发言人、常务副秘书长涂猛向媒体披露,这背后是一起犯罪分子旨在摧毁中国青基会和希望工程的“恐怖袭击”行动。

     1991年,中国青基会接受荷兰飞利浦公司一项激光视听设备的捐赠,为了方便工作,聘该项目的牵线人易晓为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易晓在此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数额巨大,于1992年被羁押,1997年7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9年9月易晓被减刑至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8年。2001年3月,有关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易晓“患食道癌”的医院证明,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从此,易晓借机出入成都、北京等地,开始其翻案活动。

      柳杨是原中国青基会财务部副主任,从1989年进入中国青基会以后,一直负责财务工作。在易晓案发前,柳杨就与其关系密切。1998年,柳杨从中国青基会辞职,在易晓的服刑地成立一家公司(发起人中竟然还有服刑犯人易晓),为其筹谋翻案经费和进行翻案联络活动,并在此前后大量窃取中国青基会的内部文件,作为要挟和攻击中国青基会的“炮弹”。

      在近一年的时间里,柳杨和易晓形影不离。柳杨多次代表易晓威胁中国青基会法定代表人徐永光,要对徐永光和中国青基会实行所谓的“霹雳行动”。去年9月份,柳杨又以易晓曾有功于中国青基会为由,找徐永光要中国青基会为易晓的翻案活动提供经费,遭到拒绝。柳杨说:那易晓讲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于是,从去年底开始,他们先匿名向有关部门寄出大量诬陷徐永光的告状信,之后又向《明报》提供窃取的中国青基会大量内部文件,开始了他们疯狂的攻击行为。

      涂猛称,易晓身为服刑人员,利用暂予监外执行之机涉嫌进行违法活动。我们有理由怀疑,在敲诈钱财未果的情况下,易晓阴谋策划和指使柳杨大肆进行诋毁中国青基会和希望工程的活动,特别是把攻击的时间选在“两会”召开期间,用心险恶。为了制止罪犯易晓的犯罪活动,中国青基会紧急报告司法部,司法部迅速采取措施,已将罪犯易晓提前收监。

      关于柳杨的行为,涂猛认为,柳杨曾为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大量机构财务资料,伙同犯罪分子敲诈中国青基会,并利用境外媒体,对中国青基会及其机构负责人进行恶意诽谤,诋毁希望工程,已经构成犯罪。

      涂猛还表示,新闻监督对于希望工程来说是一种安全保护机制,新闻媒体在这方面的工作功不可没。但《明报》用柳杨提供的“资料”恶意炒作,如果知道背后的指使者竟是一名犯罪分子,堂堂《明报》居然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不知作何感想!

      对于外界传“徐永光出问题”的说法,涂猛说:徐永光作为希望工程发起人和中国青基会的法定代表人,在希望工程创立发展的14个年头中,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在中国青基会和希望工程实施系统有口皆碑。

      涂猛向媒体传达了徐永光本人的态度。徐永光说:我女儿在清华大学读书,听到传闻,给我发来短信息,说我最清楚老爸的清白,但许多人是宁信其有和落井下石啊,我为你担心!我给女儿回了三句话:天下得失,本来如此,心平则安。徐永光说:希望工程背负重望,本人一向未敢松懈和敷衍,更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欺世盗名。希望工程走的是前人没有走过的道路,探索中失误总是有的。但我可以作三点保证:第一,中国青基会所接受的希望工程所有捐款都是按期足额下拨,绝无出现滞拨和挪作它用的问题;第二,投资活动的行为本身和过程都是依法进行,个人没有徇私,机构没有枉法;第三,投资项目有赢有亏,赢大亏小,10多年来,中国青基会在没有国家拨款和不能在捐款中列支成本的情况下,就是以投资增值的的净收益维持项目管理和机构运行的。对目前存量资产的质量,他很有信心。徐永光表示,最近的事情,对他本人、对中国青基会和希望工程都是严峻的考验,因为本人及机构10多年来一直坚持依法办事和严格自律两条根本原则,因此个人打不倒,机构打不倒,希望工程更打不倒。鉴于这一事件已经造成公众对中国青基会和希望工程的信任危机,港区人大代表也在人大会议上提出议案,要求政府审计中国青基会,徐永光认为这很有必要。他说,虽然中国青基会每年都接受政府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公布结果,但鉴于目前的特殊情况,中国青基会已向国家审计署报告,请求尽快安排审计。
caijing 发表于 2007-7-4 23:14

       附件:“希望工程”终于低头:承认做帐掩饰投资亏损

     (编者按:慈善机构将基金再投资,赚钱并不为过。但赚取的利润是否用于慈善事业?对投资油无监督?这是问题根本所在。希望工程如果不能满足所有失学儿童就学问题,那么,其投资行为也是不妥当的)

      法新社星期三报道,[希望工程]管理部门终于决定公开帐目--只怕公布的是另一本帐! 北京最新一期《三联生活周刊》(下称《三联》),发表题为「青基会的赢与亏」封面文章,全方位报道希望工程主管机构,青基会涉嫌违规投资风波,并引述青基会法人代表、常务副理事长徐永光首度承认掩饰投资亏损。

      而在3月21日,广州《南方周末》曾试图报道希望工程涉嫌违规投资事件,但遭当局勒令停止发行。日前,《三联》发表多篇环绕希望工程捐款涉嫌违规投资的报道。

   报道引述徐永光承认,目前青基会累计赤字达1800万元。他还承认,苏州热疗仪、北海房地产等多个投资项目亏损,但他因为亏损「形象很不好」,而采用了「平帐」手法,即将亏损项目转移到其他较好投资。《三联》引用财务专业人士的话,质疑这种手法不符合惯常的财务操作。

   在此之前,徐永光和青基会秘书长顾晓今一直强调,「投资增值是不得不为的事」,是为了解决工作经费。但徐永光在接受《三联》访问时承认,在1993年之前,青基会一直违规提取5%捐款作经费。而当时青基会的工作成本只需2.9%,根本不需要投资。

   对于徐永光的辩辞,《三联》引述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毛寿龙批评徐永光的这种「宏伟理想」。毛说,「慈善本身就不是以逐利为目的,这是公益事业的一个理念问题。」「如果考虑工资和回报,为什么要做慈善呢?」

   《三联》的报道,令人对希望工程捐款涉嫌违规投资事件,有更深入的认识,包括掩饰亏损的会计手法。报道引述青基会法人代表徐永光承认投资苏州医疗仪、绍兴中青、北海房地产等多个项目皆失利,但这些亏损全部采用了「平帐」的手法,「包在(有)赢利的项目里面,帐就平掉了」。

   明报报导说,青基会今年2月底发表「声明」指过去10年利用暂存款6200多万,赚取近7000万,「增值」1.12倍。徐永光在《三联》记者追问下,终于承认了总投资超过1亿元,而7000万回报中,有2200万靠国家外汇政策「坐收增值」,实际投资回报只有4000多万,故1.12倍的说法不实。自命「投资家」的徐永光还透露,青基会目前的赤字达到1800万元。

   对于青基会从未对外交代投资内容,《三联》引述(不具名)「更公允的研究者」指出,将自己的投资操作长期置于暗箱里面,显然是有问题的。青基会秘书长顾晓今则辩解,这是因为担心公众无法接受,因此只要保证自己「不要在其中有贪污行为」即可。

   《三联》的报道指出,由于缺乏监督机制及制度性安排欠缺,中国不少慈善组织也是这样的操作。但也并非全部如此,并举出中华慈善总会从成立伊始,即请外国会计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进行审计。

   报道引述财务专业人士质问,「更重要的问题是,青基会为什么从未公开说明自己的投资?」「更公允的研究者」则指出,「以信誉为生存最重要前提的基金会组织,将自己的投资操作长期置于暗箱里面,显然是有问题的。中国的基金会组织自己也需要反省。」

   对于希望工程的违规投资,有人认为是缺乏社会监督机制业务主管单位要对基金会的行为承担责任,而业务主管单位一般是政府机构,所以一监督就监督到政府的头上了,而政府机构会有意无意地运用手中的权力压制监督。其结果就是,公众无法强制基金会遵纪守法,正如公众没有能力强制政府一样。

   内部治理结构畸形和外部监督失灵的结果就是,一方面公益机构不可能对社会负责,另一方面要想不出问题全靠自律。但是,自律是靠不住的,因此这类机构几乎不可避免地要出问题,而且一出问题就是“大问题”,就给机构带来“毁灭性的后果”。试想,如果有外部监督,例如新闻监督,公益机构稍有闪失立即就会受到指控,它们就会引以为戒,不至于一错再错。否则,问题得不到及时披露、遏制,日积月累,一旦纸包不住火,就将毁于一旦。所以说,社会监督是一种防微杜渐的机制,是公益机构健康发展的保护神。
附件:方进玉:违规投资玷污希望工程

      2001年11月29日,本报在头版、二版刊登了《千里追踪希望工程假信》。文章发表后,希望工程的组织者--中国青基会立即给本报编辑部发来传真,表示感谢,随后,青基会法定代表人徐永光又分别接受了央视记者和本报记者的采访,对挪用善款、伪造假信的四川宣汉责任人予以了公开、严厉的谴责。

  此后,记者接到举报电话,说:"希望工程巨额捐款,被徐永光挪用了!"对方只说了这一句,我便惊呆了,停顿了好几秒才慢慢问:"您说的情况是真的吗?您手里有证据吗?"对方答:"是的,我手里有铁证。如果你深入调查,或许会发现更多、更大的问题。"记者追问:"您为什么会找到本报反映?"对方答:"因为看到你们11月29日的报道,我相信南方周末,也请你相信我!"

  坦率讲,撂下电话,我仍然不愿、也不敢相信这一举报。在我们国家,希望工程是家喻户晓的神圣事业。中国青基会法定代表人徐永光曾多次说:希望工程的每笔钱,都是大家的血汗钱,你动希望工程的钱,就是摸高压线。做希望工程只有两条路,要么是上天堂,要么是下地狱。我是在天堂和地狱之间走钢丝。从我个人的立场讲,希望工程的利益重于我的生命!

举报中国青基会领导人触摸"高压线",可信吗?

  但作为记者,我必须遵循职业操守前往会见举报人。举报是否属实的结论只能产生于采访、调查之后。记者和举报人约定在北京某饭店见面,第一次采访耗时约5个小时,在耐心听取了他的叙述和翻阅了他携带的部分"铁证"后,记者大致听懂、看懂了:希望工程的捐款收支、监管似乎有漏洞;希望工程的巨额捐款,或许真的被人挪用了。

动用捐款去投资,多少项目亏损了?

  2002年2月28日下午5时,针对香港报纸的批评报道,中国青基会发表了《严正声明》,指出:"目前中国青基会的存量资产状态良好,有的还有较大增值空间",青基会"投资十个项目,九个赢利是应该的,若有一个亏损,又被加以渲染,必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这是任何靠社会公信力生存发展的公益机构都很难承受的"。

  可是,记者从举报人提供的青基会财务文件中看到,情况并非如此。

放贷500多万收回100多万

  记者查实:早在1991年底,中国青基会就把希望工程部分捐款作为"贷款",发放给徐永光的浙江老乡--俞祥根。

  1991年12月,中国青基会借款200万元给俞祥根,利率10.8%,期限五年;一年后,利率下调为9.072%;

  1993年,中国青基会又与俞祥根签订《共同购建晨光大厦协议书》,青基会投资200万元,参与晨光大厦建设;

  1993年2月,俞祥根称晨光大厦建设资金不足,中国青基会又追加了28万元;

1993年3月,徐永光再次批准把15万美元借给了俞祥根。

  上述借贷、投资,至1996年8月"清理"时,才发现"后果严重":428万元人民币和15万美元的"放贷",前后历经五年时间,总计只收回了142.5万元。

  口说无凭,记者在此特引用1996年8月中国青基会"基金部主任助理"刘文华写给徐永光的书面报告,以做说明:

  永光:有关对绍兴中青公司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之事,我们与俞祥根联系了多次……七月初,俞祥根告知近期要来北京,但直至现在还没有到。前几天,许亚伦(曾在绍兴中青公司工作)向我们反映:俞祥根公司的经济状况不好。中青科技城没有动工,而且土地手续并没有办下来,俞祥根只投了十几万元,根本就没有买下那块土地,俞祥根的酒楼和下属公司的效益都不好,且债务很大:欠银行近400万元,欠广东一家公司货物款400多万元,欠沈阳一家公司货款100多万元(当地法院已到绍兴追过款),另外,零星欠款也有100多万,总计债务约有1200多万,而债权却没有多少。中青公司的资产除了晨光大厦外,其他就没有多少了。许建议我会(中国青基会)尽早追款,否则到年底,法院因经济官司查封俞祥根资产,中国青基会很难拿回钱来。

  这"很难拿回钱来"的"钱",到底是什么钱?这是不是无数善良人捐出的一片片心意和美丽大眼睛等待上学的"救命钱"呢?

  尽管刘文华的书面报告有点冗长,记者的引述也因此有点啰嗦,但我们必须把引文和报道继续下去,刘文华接着写道:

  不论许亚伦介绍的情况是否属实,我们认为,青基会有必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因为俞祥根至今仍没有把晨光大厦的产权办下来,办证需要缴纳80多万的费用,俞一直拖着不交。我会与俞祥根的协议中,有以晨光大厦作抵押的条款,但此条款在目前状况下是不落实的。我们建议,应派人催促俞祥根尽快将晨光大厦产权证办下来,是否可直接办到中国青基会名下?必要时,甚至可由我会先垫付80多万元的费用。产权证办下来后,立即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手续,以确保我会400万元投资的安全。此事需法律部参与共同办理。是否能得到俞的配合,是个大问题。

  徐永光对此做出的指示是:同意由我会先垫付80万元的办证费用,务必在1996年10月31 日之前"拿到晨光大厦的产权证",并办理产权抵押。

  不过,商业领域的许多事,从来不以投资者的"投资意志"为转移。记者查实,转过年来,万般无奈的徐永光终于决定和浙江老乡俞祥根分道扬镳,对簿公堂,但诉讼的结果是,徐永光有望胜诉,俞祥根却很难被"执行"。

投资失败不止一例

  仔细翻阅青基会档案后,记者发现,希望工程巨额捐款被拿去投资且投资无效、投资失败的"拍案惊奇"事,远不止于俞祥根这一起,让我们再看一则投资案例。

  1996年8月10日,徐永光率法律部、基金部助手一行四人,赴大连考察大连中兴公司,并察看了大连中兴的投资项目"国际明珠城"。

  8月17日,徐永光与大连中兴股份有限公司黄晓河总经理,双双回到北京,举行了长时间的会谈,记录双方此次会谈的《会谈纪要》,摆在了记者手边。《纪要》开宗明义,直奔主题:"为了维护中国青基会在大连中兴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利益,(黄晓河必须)规范大连中兴公司的经营管理。"

  据悉,黄晓河本人至少拥有两家公司,一家在山东,简称"兴南公司",一家在辽宁大连,简称"大连中兴"。90年代初,中国青基会贷款1000万元给黄晓河的兴南公司,年利率为29 %,期限不详(记者未能查到这一贷款合同的原件,一说是贷款总额高达2600万元)。

  1995年1月,因黄晓河的兴南公司难以继续经营下去,无奈之下,中国青基会只得将100 0万元贷款从黄的兴南公司转至黄晓河的大连中兴,又因为黄晓河提出"考虑到整个银行利率的下调",因此新协议规定1000万元继续作委托贷款,期限2年,年利率12%。

  至1996年8月徐永光、黄晓河会谈,大连中兴既无法偿还1000万元贷款,亦无法缴纳利息,"考虑到大连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因此中国青基会同意1000万元贷款从1997年2月1日起,继续履行委托贷款协议,但到1997年1月底,大连中兴需"偿付240万元的利息"。

  中国基金会除贷款给兴南公司外,还在1993年12月投资250万元,入股黄晓河的兴南公司。当时议定,以每股 1.25元计算,250万投资折合为200万股。从1993年12月至1996年8月徐永光、黄晓河在京开会,中国青基会"仅收到一次分红款49.2万元",另"派息40万股"(注:等于青基会拥有兴南公司240万股权)。因黄晓河对兴南公司已无法继续经营,因此,中国青基会在兴南公司的240万股权,转为中国青基会对大连中兴拥有240万股权。

  另外,黄晓河从中国青基会贷款后,转手收购了武汉百货大楼的300万股权,因上述无法继续经营的同样理由,因此黄晓河同意把武汉百货大楼的300万股权,也一并转至中国青基会 "名下"。鉴于黄晓河未能缴付以前的贷款利息,因此双方协商后决定,将中国青基会对兴南公司的"应收利息",转为在大连中兴公司的160万股权(债转股)。

综上,中国青基会在大连中兴公司总计拥有700万股权。

  能够证明中国青基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证据,是《会谈纪要》内的如下一段文字:由于"中国青基会资金的特殊性,如果大连中兴(再次)出现(经营)风险,为了保证中国青基会资金的安全,(大连中兴公司)董事会应决定:对该股东(青基会)以土地作为投资担保。若(大连中兴)公司出现风险,允许该股东(青基会)用股权换土地,退出大连中兴公司。这个决议要经过股东大会表决,一旦通过,应视为第二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并具有同等的效力"。

  问题是,一旦出现风险,能够用股权换回的"土地"在哪里呢?

同一份《会谈纪要》记载说:

那片土地"还需要大连市政府的批文";

可能还需"要缴纳278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

  3.土地出让金"能否尽力再争取减少一些";  ……原来所有的一切,都还是未知数!
长话短说,中国青基会投资失败的例子,还可以再列举一个。

  1998年,中国青基会的烂尾投资已经可以用"四面楚歌"来形容了,但这时又有人提出:辽宁大连有个好项目,若引进美国樱桃(英文:Cherry,北京市场俗称车厘子,售价颇昂贵),必有超值回报。青基会领导一听,决定首期投入1000万元。开会研究,有中层干部提出反对:美国樱桃的生长、成熟期需三五年,投资数额大,回报周期长;新鲜水果、长途贩运,保鲜如何解决?但领导立即呵斥说:你们的脑子真不够灵,眼光也不够远。用复利计算,若干年后,我们可收回投资多少多少……可是,2002年的最新消息说,中国青基会为"美国樱桃"项目的累计投入,已经超过2000万元,但因该片土地之归属权目前仍有争议,因此该项目暂无回报。

中国青基会投资失败的案例还有:

--投资深圳丰图公司200万元,失败;

--投资广州银海集团800万元(股权),失败;

--投资深圳欧宝大厦(欧密公司)820万元,失败;

  翻阅中国青基会的投资档案、合同合约、财务凭证,令记者扼腕长叹。我们惟一的希望是:徐永光能否尽快公开说明青基会哪些项目的投资是"合法、安全、有效"的,哪些项目的投资又是"违规、危险、无效或者效果不明显的"。

  记者获得的一份书面证据--《关于基金部出差费用的报告》,再次清楚证明,中国青基会挤占、挪用希望工程善款去投资的数额非常大,而相当数量的投资"项目"又做"砸"、做"赔 "了。

报告人:中国青基会基金部主任助理刘文华。

时间:1996年3月7日。

  报告内容:"永光:基金会现有的投资已达上亿元,遍布全国十个省、二十多处,涉及股权、房地产、金融等几大领域。为了全面、准确地掌握这些项目和公司的运作情况,及时回收到期资金,需要基金部的工作人员经常下去,并很可能在一处呆上较长一段时间。按照目前的财务制度,无论谁出差,其费用都难免要超支,但一般部门出差大多有接待单位,问题不大;而基金部与别人打交道多是出于经济利益的关系,出差(尤其是催款)时常会遇上对方不愿接待的情况。为了保证投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建议基金部的出差费用采用先由对方垫付,以后从其应交(的)投资回报中扣减的方式来解决。"

  这份报告透露了许多信息:中国青基会投资超过一亿;投资地域广、项目杂(明细目录见附表);催人上缴"投资利润"十分困难,一般部门出差大多有接待单位,但扮演"穆仁智" 角色的基金部下去催讨债务,工作难度却很大,因此请求领导批准,中国青基会"基金部"的差旅费由对方(注:获得青基会投资、但当时无力或有能力却又拒不按《协议》上缴利润的企业)先行垫付,日后,这些差旅费再从这些企业上缴的"投资回报"中折抵、扣减。

5天后,徐永光做出如下批示:"基金部应有投资管理的经费,并应主要从(投资)项目中列支。"有读者或许会问:青基会领导为什么要支持基金部这样做?假如徐永光、基金部、接受投资的企业这"三方"勾结在一起,那又会是一种什么结局?
(南方周末驻京记者方进玉 3/21/2002 16:48)
caijing 发表于 2007-7-4 23:14

附件:

我所了解的“希望工程·护花活动”(之一)

     今天上午,在网上看到一则消息:“揭‘希望工程’舞弊案,《南方周末》遭封”,对3月20日出面亮相“中国青基会投资说明会”的举报人,原青基会财务部副主任柳杨,原甘肃省青基会秘书长苏宪华,以及为柳杨免费担任法律顾问的巩姓律师敢于公开发言和抗争的勇气表示敬佩。
笔者手头刚好有五年前保存下来的几份关于“希望工程·护花活动”的第一手材料,虽不十分重要,却可以作为一种旁证,来证明共青团系统的腐败堕落,和“希望工程”的缺乏“希望”。
     1996年春夏之交,笔者曾一度在北京威煌广告公司兼职打工,应聘时说是该公司打算策划投拍电视连续剧,到公司上班后,电视剧项目一直没有上马,笔者所接手的主要工作,就是为“希望工程·护花活动”收尾,并争取捐款人的后续捐款。
“希望工程·护花活动”是由澳门企业家陈继杰捐款,由北京威煌广告公司经手承办的一项“庆祝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的尊师助教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对长城沿线20个贫困县的1000名女教师予以每人200元人民币的奖励;对这20个贫困县的2000名失学或在校女童给予每人400元人民币的希望工程助学金;并在青海省三江源地区的智多、玛多建造两所希望小学。上海《文汇报》驻北京办事处为配合这项活动,还给每位受助得奖教师无偿赠送了1996年度的报纸。后面将要公布的女教师来信中所提到的刘波,可能就是《文汇报》方面的一位主管人士,因时间久远,记不清楚了。
为了抢在澳门回归之前争取到陈继杰的一笔后续捐款,笔者经手向“希望工程·护花活动”的每一位受助对象寄发了一封调查信,然后根据受助女教师、女学生以及智多、玛多方面的来信、来电,每周编出一份简报传真给陈继杰。这些受助人的名单由中国青基会提供,所有捐款也是由中国青基会透过下属的各省、市、县的共青团组织发放落实的。
      由于在这家公司看不到自己的发展前景,两个月后笔者辞职离去,这家公司现在是否存在,笔者已不得而知。辞职前笔者曾经复印过一些女教师和女学生反映情况的来信,并输入自己的电脑,原打算适当的时候写出一部反映“希望工程”的小说或剧本。这样的小说和剧本当然是不可能公开出版的,所以只能算作笔者聊以自慰的一个梦想。由于时间久远和电脑换代,最值得珍惜的女学生来信已经丢失,留下来的只有几封女教师来信和对于一部分女教师来信的一份统计结果。不过,这仅有的几份材料,也足够让每一个有良知的人触目惊心了。各级共青团组织连女教师的200元善款奖金都敢于剋扣截留,受到“希望工程”资助的普通学生的助学金的没有保障可想而知。笔者见到的女学生来信中,有十多封都出自某个乡的小学校长一个人之手,这十多个学生的数千元助学金,极有可能被这位校长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附材料一、女教师来信小结

      一、截止1996年7月31日共收到87人来信85封,其中张志兰、王爱芳两位女教师合写一封,薛树宏、刘早环两人合写一封,梁艳枝、刘秀英两人合写一封,拓爱华一人分别给陈继杰和刘波各写一封。87人中有33 人或报、款都没有收到;或只收到报没有收到款;或只收到款没有收到报;或200元奖金被扣掉一部分。其余54人没有反映什么问题,有的明确表示报和款全都收到,有的只声明收到了报,也有的只声明收到了款。

      二、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刘东平、温满珍、翟淑萍、冯秀萍、刘白平等5位女教师来信反映县团委扣掉100元奖金,每位女教师实际上只领到100元。其中,刘东平没有收到《文汇报》。该县女教师王海荣来信说报、款均收到。

      三、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县苏爱英、李振梅;陕西省定边县王玉花、张志兰、王爱芳;山西省右玉县范淑琴、卢玉英等7位女教师来信反映报、款均未收到。

      四、陕西省横山县杨莲甫,山西省河曲县王彩丽,山西省天镇县王兴莲等三位女教师来信反映只收到150元奖金。山西省阳高县韩金莲、李海霞、段月梅、孙剑宵,山西省右玉县梁淑琴等5位女教师来信反映只收到100元奖金。其中杨莲甫、孙剑宵、梁淑琴声明已经收到报纸。

      五、河北省宽城县王秀侠、鲁秀娥、薛树宏、刘翠环,陕西省定边县邹竹琴,陕西省横山县方镇琴,甘肃省古浪县孟玲瑶、唐翠莲、张延娣、阎玉玲等10位女教师反映只收到报纸,没有收到200元奖金。

      六、河北省崇礼县童秀珍、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苏素萍两位女教师反映只收到200元奖金,没有收到报纸。盐池县路玉霞反映只收到《读书周报》没有收到《文汇报》。


我所了解的“希望工程·护花活动”(之二)
张耀杰


      以下是河北赤城县白草镇二道川小学女教师刘凤莲反映县团委剋扣她和她的同事每人100元善款奖金的一封长信。刘老师所在的小学,其实就是一个复式班的教学点,班上的学生分几个年级,所有课程全部由刘老师一个人讲授。为保持来信原貌,信中的错字错句一概保留。是为材料二。

      刘老师的信是寄给北京威煌公司的,刘波并不是这家公司的总裁。特此说明。


尊敬的总裁刘波先生:

      您好!工作愉快、顺利!

      澳门青年企业家陈继杰爵士、博士启动发起希望工程“护花活动”时,曾对长城沿线20个贫困县的1000名女教师予以每人200元人民币的奖励,我有幸成为1000名女教师中的一员。作为一名山村女教师,我感到荣幸、高兴。这使我更加热爱山村教育事业,更加热爱我的那些天真活泼的孩子们,我决心扎根山村,培养出更多的合格人才。

      我接到贵公司所寄来的慰问信后(“三·八”妇女节期间)立即复信,交到赤城县团委。十一月份我接到县团委通知去团县委领钱的通知,我按要求时间去了,团县委有关工作人员对我们同去的两位老师特别冷淡,迟迟不动,足有三个小时才勉强给办理。这可应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老话,200元奖励基金,团委只给100元,那100元说是扣除了责任费。我们想,澳门青年企业家陈爵士、博士寄希望于中国教育事业的发达、兴旺,记挂着山区的为教育事业做出过贡献的女教师们,而我们的“希望工程”直接负责者们,不能做出点贡献吗?既使收责任费或服务费,能收到奖励基金的一半吗?在开展“3331”活动的今天,在实施“鱼水工程”的今天,团县委工作人员的态度和做法真是不可让人思议!领到的100元人民币,除去路费、住宿、吃饭只剩下几十块钱了。满怀希望而去,满载一肚子委屈、失望而归。他们怕给你们去信,连慰问信、信封及其它证件都要去。我们想给您去信,可连详细地址都没有。这件事立即震动了我乡的学校和社会。这充分说明团县委对我们山村女教师不够尊重,从精神上给我们极大的打击。

      1月1日,邮递员突然给我送来一份《文汇报》。我很高兴地想:扣下100元款,又给订了一份《文汇报》,这还合算。今年7月17日又接到您公司来信,说给我们订了报纸以表对山村教育事业的一片心意的来信,我才明白报纸不是县团委订的,是总裁刘波先生您给订的。我感到这事非常让人着气。我有一个请求,通过您将这事反映到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通过有关部门查询,妥善处理。同时,我还要向县委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此事。

      一份报,200元钱,映射出您们对长城沿线贫困县教师的一片爱心、一份心情,我们领受了,此活动,鼓励着我镇全体教师扎扎实实地干好工作。

      下面,把我和受资助返校学生的情况向您汇报一下。

      我叫刘凤莲,是河北省赤城县白草镇二道川卯道沟自然村的一名民办教师。我高中毕业后,回村务农。1976年3月1日任我乡新营小学民办教师。新营小学是一所多人学校,我担任五年级班主任,热心于本职工作,热爱教育事业,尤其是在抓后进生思想转变方面我以耐心教育为主,个别谈心,循循善诱,使后进生转化。我所教的班级,成绩优秀,卫生合格,纪律优良。受到家长和校领导的好评。1980年10月我被调到卯道沟小学校任教。说实在的,多人学校,一切工作都由校长负责,我们做班主任的把本班级工作做好就行了。卯道沟小学校离家7里地,路不好走,别说汽车,就连一辆小胶车都进不去,交通太不方便了。从建校至今30多年来,公办教师一人任过教,代课教师屡派屡走,呆不下来。学校共有六间破房子,少砖缺瓦,根基全坏了。30名学生大的超过12岁,小的7岁。教室设备简陋,一张办公桌,一把办公椅,桌椅缺腿,连一件体育器材也没有,面对破房子、坏桌子、泥孩子,我犹豫了,我想退却。正当我想收拾东西想离开学校的时候,一个男孩传来一声低语:“老师,你别走,救救我们这些孩子吧,我们听你的话”。接着,一个少领无扣的孩子抱着我的双腿,苦苦哀求,老师看着我们孩子的份上,答应我们的要求吧!您再走,没有老师教我们。我心软了,三十双眼睛含着泪水望着我。教室外,阳光灿烂,暖暖地照在我身上,我的心在抽搐。为了学生,为了祖国的未来,我宁可多吃苦、受累,我也要呆下来,卯道沟小学就是我的归宿。第二天去上课的时候,阳光明媚,我轻轻松松一节课上下来了,教学效果出奇地好,孩子们有了自己的老师,别提有多高兴了。他们天真、活泼、可爱!

      夜晚,教室里很静,我正批阅堆在办公室上像小山一样的作业,我下意识地望了一下窗外,月光下,一张疲疲的脸,头发很长,一双圆溜溜的深陷的大眼睛正呆呆地望着我。

      “老师,我可以进去吗?”一个怯怯的声音传来。“当然可以”。我怀着好奇心温和地说:“有啥事?”他说:“我跟您继续上学行吗?”“那怎么不行。”我说。“我爸爸腿疼,干不好活,挣不来钱,连学费和书费都没有,我妈妈不让我上学了。”说着他的眼睛模糊了,那颤抖柔嫩的声音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我直直地上下打量着他那褴褛的衣服,一句话也说不上来。我激动地说:“你们都是了孩子,我帮你。”第二天,我发动学生每人为他捐款每人4角,献上一份爱心,还有家庭条件好点的学生给他买书包、钢笔、橡皮、小刀、格尺、作业本等学习用品,我给他交了学费。这个学生重返校园。他的学习成绩全班第一名,一双双温暖救助的手,一双双深情的眼睛,使此生成为学校中的一员。

      今年雨季来临,连阴天一天挨着一天,学校的教室漏了,校舍危险了,我一方面向村委会反映情况,一方面将学生都领到我家中上课,家中的三间房全用上了。无论如何不能耽误学生上课、学生的学业啊!

      我们的家乡还很穷,人均收入才500元,我们卯道沟村更不富裕。我领到了100元钱,除了住宿、车票花费,余下了,都支助(按应为“资助”)了家庭困难的学生,使他们都领到了您的一份关怀之情。我告诉他们,在澳门,在北京,有一位陈爵士、刘先生,关注着你们的成长,给你们以帮助。等他们长大了,记着,曾受到过“希望工程”、“护花活动”的救助。

      我愿长期地与您保持联系,得到您们的指导和帮助。

此致敬礼!

                河北省赤城县白草镇地道川村卯沟小学刘凤莲,075533,一九九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我所了解的“希望工程·护花活动”(之三)
张耀杰

      陕西定边杨井学区女教师韩玲,是杨井学区的付校长,主管全学区17所学校的教务,竟然不知道自己得到的200元善款奖金,是应该由县团委发放的。笔者在并不十分贫困的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采访时,在去往石人山风景区的道路沿线,接连看到十几所颇为像样的希望小学,询问当地官员,得知该县有一位人物在中国青基会任职,于是,全县几乎所有的山区农村,都争取到了一所希望小学。比之于河南鲁山,陕西定边才是真正的贫困地区,韩玲老师所管辖的偌大一个学区,却没有一所希望学校。“希望工程·护花活动”摊到陕西定边的这笔数目不大的善款,也不明不白地没有了下落。

      笔者2001年在陕西省采访时了解到,全省100个县中,国家电力总公司属下的省电力公司的供电范围只能覆盖33个县,除掉一个自供自管县之外,其余66个县都归属陕西省政府属下的农电公司供电,整个榆林地区都是省农电公司的供电范围。在这个范围里,国务院统一布置的农网改造基本上按兵不动,即使动起来的地区,一户一表的收费标准也由国家规定的200元和陕西省电力公司规定的150元抬高到400元以上,农村电价也大多在一元钱以上。也就是说,最需要减轻农民用电负担的66个县,只是由于地方党政官僚不肯放弃自己的既得利益,不仅得不到减轻,反而有所加重。可以肯定,韩玲老师所说的几个没有通电的村子,现在依然没有通电,韩玲老师所在学校的师生们,也依然在使用省农电公司的高价电。

      说到教师工资历拖欠问题,1996年并不是高潮,真正高潮也许在今后几年,因为几乎所有的内地乡镇,都已经债台高筑。从92年就开始拖欠教师工资的陕西定边,如今又该是什么光景呢?以下为材料三,是为记。


陈先生:

      您好!7月17日收到了6月10日之打印信件,既受感动又觉欣慰。虽然200元钱至今我分文没有收到,但对于陈先生和威煌公司所策划的“护花活动”我真是感激不尽,在此,请再次接受我——一个普普通通山村女教师的一份真诚地谢意!

      我是陕西省定边县杨井乡人。这里距省城很远,又是较为偏僻的山区,既无厂矿,又无企业,农民生活十分清苦(到现在为止,还有好几个自然村没有拉上电),加上这里是靠天吃饭(没有水田),要是遇上天旱、雨涝、冰雹农民更是苦不堪言,介于上述情况,辍学在家的学生为数不少,但不知什么原因,我们这里受到资助的却不多,即使有,也和我一样是有名无实。就拿我们这里的六年级学生李红平来说吧,由于种种原因,母亲坐牢,父亲去世,考虑到其家境困难,去年上报他为希望工程资助生,到现在也没有任何音讯,就靠着学校的减免费用和乡政府的资助,该生暂时还没有辍学,可我不知道他以后会怎样?真为他担心,象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我不可能一一列于此,如果以后有机会,我会多写一些给你们的。

      我所在的学校是我乡的中心小学,是唯一的一所乡办小学,按理说条件应该好些,其实不然。在教学上,教学设备极差,没有任何教具,仪器,就靠着教师的一张嘴,一双手,要上好一节课,谈何容易。有时候教师可以自制一些教具,有时候却只能靠语言去解释,用手势去比划,对于一些比较抽象的道理,教师自己往往都觉得言不尽意,学生又怎能理解呢?在生活上,饮食自不必言,教师主、副食月均40—50元,这是什么档次,又是什么水平,我不知道,但我觉得用“清苦”二字来形容也不为过,这里的教师、学生都住宿,校内容不下,校外去赁,去讨价还价……这就是我们。有时,我们也会有幻想,我们希望有那么一天,会有一座“希望小学”在我们这里建成,到那时,我们将不再为那些琐事而烦恼,到那时,我们将倾其所有,为培养下一代而鞠躬尽瘁。

      我本人现年34岁,1981年从教至今已整整16个年头了,现任杨井学区付校长。本学区共有教师75人,学生1876人,学校17所(7所完小,5所初小,5个教学点),我本人的工作是主管全学区教务还要在中心小学代课,忙自然是不必说的了,让人不能忍受的是:工资不能兑现,有时候连最起码的生活都成问题。这不,从92年起,工资连年拖欠(92年10—12月,93年12月,94年清,95年11—12月)今年到现在为止,只发了四个月的工资。民教情况更糟,月工资本来就低,再一拖欠,干和不干没有什么两样,这样一来,教师如何能安心工作?我不知道我该不该说这些,我只想通过你们为我们呼吁呼吁,不要再拖欠我们的工资了!

      陈先生,做为一个炎黄子孙,我们也和您一样关心着下一代的成长,我仅代表我们这里的教师和学生向您致敬,我们将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来回报您的关心和帮助!至于那200元钱,我到乡邮所问过,答没有此事,不知问题出在哪里?不得而知。如还需要我做些什么,我会尽力去做的!

后祝安好!

                         韩玲,1996年7月17日晚。


我所了解的“希望工程·护花活动”(之四)
张耀杰


      以下是陕西省定边县定边镇希望小学女教师孙海霞和女儿白茹装在一个信封里的三封来信,孙老师的200元奖金和白茹的400元希望工程助学款都没有收到,这种事情竟然发生在定边县委、县政府所在地的定边镇,定边县团委贫图昧心钱的胆子也算是够大的了。

      孙老师的信中有不少的错别字,镇里面的先进模范教师如此,乡村里的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可想而知。笔者就是在这样的乡村民办教师教导下启蒙的,师范毕业后又与这样的乡村民办教师共事过5年时间,至今还对经常写错别字的启蒙老师和昔日同事们怀着敬意。不管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思想境界如何低劣,他们毕竟是在从事着最为辛苦也最为廉价的一种工作,更何况连早已经无职无权流为形式的共青团组织,都有权力欺压剋扣他们呢?!

      为保持材料的真实性,信中的错别字一概保留,只在括号里予以注明。孙海霞老师的邮编是718600。是为材料四。


尊敬的陈叔叔:

      您好!我非常感谢您为我捐赠了读完小学的全部费用。虽然没有收到,但您的心意我领了。我现在是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又是班上的班长,这学期期末我又被评为“三好学生”。我曾多次获“优秀班干部”和“三好学生”;还在榆林地区的“课外阅读大赛”中获了一等获;又在全县获得了“红花少年”称号。

      我觉得我很幸运,能在这次“护花活动”中有我的名字,这份殊荣时刻激励着我的工作和学习。而全国还有许多孩子至今没有踏进校园,他们也是多么想读书啊!我真希望多出现几位陈叔叔这样的好人。

      陈叔叔,我一定不会辜负您对我的期望,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您的恩情。欢迎您来我们这里作客。

      写得不好,请来信指点批评。

敬礼!

白茹,1996年7月22日


敬爱的陈继杰爵士、博士:

      您好!您的几次来信我都收到,每次阅后十分激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对您的热爱祖国,热心教育事业,关心教师的崇高精神,以及对我本人的鼓励,特向您致以深深的谢意。

      我们这里地处长城脚下,毛乌素沙漠南部,陕西、宁夏、内蒙三省区交界处,是一个十分贫穷落后又十分偏僻的地方。一年一场风,从春刮到冬,土地贫脊,又无矿产资源,自然环境严劣,经济条件极差。因此教育事业也自然非常落后,尤其在乡村,向来有“孩子不吃十年闲饭”的说法,孩子到了十来岁,就应该自食其力,自己养活自己。我1975年高中毕业回乡,当时全大队二十里方园只有一所民办小学,教师呢?小学毕业教小学,有的连小学也没有毕业,我自然成了一名民办教师,至今二十多年仍是一名民办教师。开始是工分制,后来改为十几元钱,又增加到几十元,现在是一百二十多元,这么多年,这点微薄的待遇(时终)开始(按“时终”应该为“始终”,这位镇里面的先进模范小学教师显然是忘了这两个字该怎么写,又把这两个字划掉,换上了“开始”两个字)没有动摇过我教书育人的信念。因为我当时放气(按应为“放弃”)了大学、中专和招工等各种升造(按应为“深造”)考试,为了培养下一代。我想,我出去是一个人,力量是有限的,而我们这里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如果小学基础打不好就永远别想进高等学校的门。毛主席说:“没有文化的军队是一个愚蠢的军队”。我想没有文化的农民也是一个愚蠢的农民。他们将来怎能搞好科学种田,怎能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呢?但是我当时的思想非常矛盾,是“走”是“教”斗争十分激烈,最后“教”战胜了“走”,终于定了今日之路。就这样,我教的学生一直名列前矛(按应为“茅”),我本人也一直受学生和家长的爱戴和夸奖,多次被评为先进模范教师。并且在本地区获得“教学能手”荣誉奖。我教过的学生,有从大学、中专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也有阵(按应为“正”)在上学的,有的也当了教师,有的当了工人,还有许多是农村科学种田的能手,科技致富的带头人。但在当今社会,我的思想开始动摇了,因为丈夫是一名军人,没有钱,家中还有一位重病的老婆婆,女儿(白茹)上学面临要失学,这时您给我们母女送来了精神食粮,使我们重新回到自己工作或学习原位。您太好了,随然(按应为“虽然”)我们都没收到您的来款,但您这份心意我们领了,您远在澳门,却仍然没有忘记我们这些在乡村默默无闻的教师,这点微不足道的奉献,又能算得了什么?

      今日挥笔,乱写几句,请您阅后来信批评指点。

      再次感谢您对我的关怀和鼓励。欢迎您来我们这里作客。

敬礼!

               孙海霞,1996年7月22晚12点


敬爱的刘波先生:

     您好!

     您给我赠的《文汇报》已收到。现特向您致以深深的谢意。

     您为我征订的《文汇报》,我很喜欢,它让我开拓了视野,增长了知识面。由其(按应为“尤其”)第二版的“笔会”,其中聚集了全国许多在文学界著名的文章,很值得我学习。还有刊登的上海建筑装饰系列,让我看到了上海建筑业设计师的高超才华,也看到了上海建筑业辉煌的明天,……

     再次感谢您对我的关怀。最后欢迎您来我们这里作客。阅信请指点批评。

     盼长(按应为“常”)来信。

             孙海霞,199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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