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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网上募捐如无许可算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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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9 00:0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省民政厅:网上募捐如无许可算违法
来源:新快报时间:2012-05-25 08:57


    今年5月1日,《广州市募捐条例》(以下简称《募捐条例》)正式实施,垄断公募的半官方慈善机构,开始与民间组织同台竞争。近日新快报记者就《募捐条例》实施情况独家专访了广东省民政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先胜。他说,新条例实施后,民政部分面临的最大困难,即如何取缔网络捐款乱象,“没有募捐许可证的网上公募,都是违法行为,我们很快会监管起来”。

着重打击网络捐款乱象

    近年,随着网络日趋发达,特别是以微博为平台的自媒体逐渐兴起后,个人和草根组织所发布的救助信息便不尽于耳。对此,王先胜表示,个人发布的求助信息,是一种个人向社会寻求帮助的行为,不违法,但只要是为他人发起的捐款活动,不管是个人还是草根组织,现在都属违法行为。

    至于如何惩罚,王先胜指出,一切按照新《募捐条例》操纵,“凡是公益慈善募捐行为,都要审查是否正当,如未获取募捐许可证就开始网上募捐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取缔,募捐到的钱上缴到其他正当公募组织,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行政和刑事处罚。”他表示,之所以要严打非法募捐,是为了保护正当募捐者的权益,创造良好的募捐环境。

应接受社会大众的监视


    记者了解到,公募新条例实施20多天,仅有2家民间组织,向民政厅提交了公募申请表。对此王先胜以为,由于条例才开始实行,很多民间组织都抱以观看的态度对待。王先胜表示,伴随新条例的全面实施,官方募捐机构会慢慢压缩,民间社会组织会慢慢壮大。

    除鼓励民间组织积极注册和申请外,王先胜还对未来应如何规范募捐市场,给予建议。“一定要接受多方监视,民政部、登记机关、审计部分、财政部分必须各司其职。”他说,除上述机构外,募捐市场还应接受来自社会大众的监管,特别是来自新闻媒体的监视,“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公募市场和社会组织才能有好的开端,才能走上正道,不会一开始就搞砸了。”

处长支招

    对于没有取得公募权,又想靠网上募捐帮助求助群体的民间组织,王先胜通过新快报天天公益的宣传平台,为这些组织献上自己的两点建议:

    1.争取募捐组织的正当化,申请成立社会组织(包括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取得正当化后,可以向民政厅申请公募权,经审批后便能获得募捐许可证。

    2.假如某些民间组织不想申请注册,可与已审批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联姻”合作,用它们的名义申请公募权,一起进行正当公募。



“麦田计划”东莞召集人胡达中:

“整顿清理网络捐款是好事”

    专注于一对一助学项目的“麦田计划”东莞召集人胡达中对网络募捐领域的清理很乐观。他说,一个有诚信的公益机构该用事实和成绩说话,依照法律流程申请到项目公募资格,然后实施网络募款非常必要。“网络募捐的现状良莠不齐,假如能够整顿和清理,对有口碑的诚信公益组织是好事。”

    他说,“麦田计划”自2010年注册至今,一直在做助学项目,网络募捐也是其持续进行的募款方式,由于一对一的操纵模式,深得网友推崇和信赖。“假如我们能拿出公道的项目计划,也有让人信服的账目明细,官方怎么能无故限制你的募款途径?有法可依的公募当然是进步,我们一直在期待《募捐条例》的后续实操流程,也会在得到相关信息后依法申请,取得网络公募资格。”

    他坦率地说:“一部法规肯定有两面性,这些刚刚起步的小组织可能面临更大挑战,甚至失往生存空间。而未经受住考验的组织退市后,他们占据的资源顺理成章重进市场,重新选择。也就是说,开启公募之门、清理网络募捐后的结果,极有可能是强者更强,弱者退市。”



儿希会广东社工站负责人乐儿:

“不开放的条文很可笑”

    活跃在救助一线病残儿童的儿童希看救助基金会(简称儿希会)广东社工站负责人乐儿也关注到了新法的部分规定,在赞赏新规重建广州公益领域格式,为民间公益组织开辟一条公募路径的同时,她也率直表达了对《募捐条例》中提到的“属地治理”、“募款时限”等关键条文的微词。“法律要适应及时有效的募款方式,不能用文字对所有公益组织‘一刀切’。我们常年工作在第一线,接触的都是最弱势、最需要帮助的重病儿童。无法探索出及时、有效的募捐方式,就不能保障他们最基本的生命权。”

    她说,有公募法规当然是进步,但政府最大的责任是实现全民医保,而非设置条框限制公益组织的募款方式。“个案的救助非常艰难,但却真真切切地帮助了一个又一个灾难中的个体。一个个案的募捐可能持续数月甚至数年,而三个月的时效限制,无疑会阻碍等钱救命的个体救助。”

    乐儿叹息道:“我们用亲眼所见、亲身所历来发声,想要推动法律的健全,让每个公民享有健康权、生命权。政府的法规应该为真正做事的组织服务,不要用老化、僵硬的条文让基层救助者手足无措。”

新快辞典

《广州市募捐条例》


    已于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广州市募捐条例》首次明确,广州地区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特别是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或者赈灾领域),经申请取得募捐许可后,可在许可范围和期限内开展募捐活动。这意味着未来广州募捐不再姓“官”,更多民间公益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将登上依法募捐的舞台。有权威公益人士预言,新条例的实施或重建广州公益领域格式,更多规范化运作的民间公益组织势必在政策保障下登上舞台,大展拳脚。而已成为广州公益界,乃至全国慈善领域关注焦点的公募新条例,不仅传达了中国公益事业的进步信号,也将对官方慈善机构造成冲击。

    (本文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潘芝珍 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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