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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公益界的“国进民退” [打印本页]

作者: millicharity    时间: 2013-1-31 15:01
标题: 转帖:公益界的“国进民退”
公益界的“国进民退”
(2013-01-27 14:16:00)本文原载《中国社会工作》
   

  一
      三十年来,围绕企业与市场的纷争可谓波澜万丈,激荡不已,当中的两大主角,自然还是国与民。“国”以国企、央企为代言,以政府为后台,“民”以民营企业为先锋,以民间资本为主力,两股力量时而联合中带着对抗,时而又在对抗中联合,联袂主演了三十年的市场经济大戏。“国”与“民”都曾在这场纷争中独领风骚三五年,也都曾短暂蛰伏蓄势待发,三十年来此消彼长,你进我退,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
    如今,我看到国、民之间的这场进退游戏又将在社会领域上演,在公益界上演。如同我们早已看惯了的美国大片,演员换了一拨又一拨,场景也换了一场又一场,情节却没有太大的意外,无非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这一次,“国”以官办社团为代言,以政府和二政府为后台,“民”的主力则换成了形形色色的民间组织、公益机构,乃至公益个体户。不同的是,由于有前车之鉴,双方实力又太过悬殊,这一轮的进退之争似乎正以更快的速度朝一边倒去。


    这场进退游戏首先始于近十年前的“社区之争”。想当初,一群初生牛犊的社工机构打着“专业”的旗号进驻社区,要与居委会为首的社区“原住民”切磋,碰撞是难免的,互相瞧不上眼的尴尬场景也时常出现。我还记的在2003年全民抗击“非典”初战告捷时,各个部门都在论功行赏,某地宣传部门却陷入两难:到底要不要突出社工机构在抗击非典、抚慰居民恐慌方面的作用?如果突出了社工,那将置社区和居委会于何地?置我们传统的、向来行之有效的体制于何地?今天看来,这担忧似乎有点多余,但其实在骨子里,很多人至今仍以此为忧。
    后来,社工机构不断分门别类,“社区之争”也开始朝纵深发展,老年社工机构与社区老年协会短兵相交,服务青少年的公益组织与学校、青少年署、团委干部等狭路相逢……官办机构们原以“皇帝女儿”自居,从不担心成为“剩女”,如今突然杀进来一批“外来妹”,要与自己争宠、邀功,不免就有点小压力,小怨气。政府主管部门也不解:原本一个萝卜一个坑,自己的孩子自己亲,现在却要民间组织一起来竞标?这算不算另一种“国有资产流失”?有一年,我曾亲耳听见某主管领导发牢骚,颇有代表性,他说:自家的鞭炮,为什么让外人去点?
    更有某些特殊领域,因为涉及“执法”,事关“稳定”,被牢牢抓在官方手里,如同交通、通讯、能源这些领域,因为“关系国计民生”,必须由亲生儿子独家代理,领养的、野生的孩子,哪有自己孩子信得过?公益和社工界同样有“国企”,这方面,司法社工是典型代表。
    但是大势难挡,一朝醒来,民间、公益、社工、专业化、社会化这些时髦词汇突然印在中央文件中,上升为最高指示,一场由上而下的去行政化运动于是兴起。官办机构们闻风而动,一夜翻牌,用这种成本极低、风险全无的办法,迅速取得了新一轮竞赛的资质,一时间,人人号称“纯民间”,个个自封“专业化”。刚刚还泾渭分明的国、民壁垒,突然间不分彼此了。与此同时,在“政社分开”文件的指引下,官办社团纷纷宣布与政府脱钩,回归民间。只是谁都知道,基因、血液上的藕断丝连,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更有一些脑子灵活的部门,借由“培育社会组织”的合法名义,培植自己的附属机构,扩大自家的行政地盘,毕竟,增加编制、开办事业单位这些传统做法已经越来越难了,并且与改革方向相悖,而办一家社团或民非却易如反常,并且时尚。于是出现了这样一种“民间组织”,他们与自己的业务主管部门单线联系,只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项目委托,只拿业务主管部门给的钱,只在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管辖区域内开展业务,他们的会长理事长多由前业务主管领导兼任,他们大多有一个冗长的、有无数前缀的唬人名字,却很难让业务主管领导以外的人记住……


    公益界的“国进民退”仍在继续,“社区之争”之后,是“园区之争”。
    2008年上海浦东公益服务园试运行,旋即在全国掀起一股“园区热”,各种公益园、社会组织服务园、公益组织孵化园拔地而起。“眼球经济”、“注意力经济”时代,公益界同样奉行”关注度决定成功度”的原则,公益园区自然成为社会的关注焦点,成为公益创业的“梦工厂”,为了成为园区的第一批“房客”,官办与民办组织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进退攻守。
    浦东公益服务园在遴选第一批园区“房客”时颇花了心思,最终入驻的机构中,草根机构占多数,也点缀了几家官办机构。园区开张,两类机构立刻显出差别,官办机构多挂着威严的招牌,办公室里摆着整齐的红木桌椅,竖着高大的屏风,一眼望去,只见机构,不见人,按下门铃,半响出来一位神情肃穆的长者,问你:找谁?跟他们比,民办机构简直就胡闹,一家一个样,办公室窄小,凌乱,墙上花里胡哨,桌上杯盘狼籍,进进出出全是人,年轻人,个个带着笑,没大没小,没心没肺。两拨人在很长时间里不相往来,偶尔电梯里碰到了,气氛相当诡异。这官、民两类机构,原本相隔万里,如今成了近邻,面上和睦,暗中也在较劲,也算公益园区的一大景观。
    随后,公益园区遍地开花,几乎以“每月一园”的速度递增。问题是,园区有了,“房客”并不太多,开张之前,当地主管领导四处拉人入伙,装点门面,但毕竟民间组织储备有限,甚至一片空白,所以最终的格局,多半以官办的、传统的机构为主,民间组织倒成了点缀。对官办机构来说,入驻园区等于换了一间新办公室,甚或多了一间办公室,对民间组织来说,则可能是第一次有了一张固定的办公桌。官办机构凭着主场优势,往往占尽天时地利,抢占朝阳的、楼层好的房间,把民间组织挤在边边角角,可是,上面领导一来视察,优先参观的、领导驻足最久的,还是那几家民间组织。再后来,园区越来越多,能撑得起“门面”的民间组织却还是那几个,毕竟,园区好建,民间培育却要花时间,没办法,有些明星组织于是跑马圈地,狡兔三窟,生出许多“联锁店”、“加盟店”,以至于在每家园区都能看到他们的招牌。园区一片,机构廖廖,“园区模式”所带来的公益虚假繁荣值得警惕。


    “园区之争”还未见胜负,又一场争夺已经拉开序幕,这一轮争夺更具实质性,更接近“顶层设计”,因为它争的是公益界的至高点,我把它称之为“枢纽之争”。
    “枢纽型社会组织”概念一出,争夺已经或明或暗地开始,只是在这一轮争夺中,民间具有天然的劣势,官方则得天独厚,步步为营。枢纽之争的具体做法,一是建立新枢纽,如某地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工协会等等,毫无意外地由官方主办,不但主办,还从大到小派去一批退休官员,全面接管枢纽组织的法人、董事长、会长,行政部门对枢纽组织的管控,实现了“领导在职时兼职管、退休后专职管”,总之“终生监管”。退休官员入主枢纽组织,带来的不仅是行政化的管理思路,甚至还带来了残存和延伸的“行政级别”,前市长领导的协会当然是市级协会,前区长领衔的中心当然就是区级中心,枢纽型社会组织,似乎正面临自上而下全盘复制行政体系的“坏未来”。果真如此,那何必要培育社会组织?一个眼前的事实是,一些带有枢纽功能的民间组织,包括很多所谓“支持性社会组织”,立刻有了生存压力,枢纽型资源更加僧多粥少,官方枢纽出现后,民间枢纽不是多了一个合作伙伴,而是多了一个竞争对手,甚至多了一个管家。
    二是转型老枢纽。所谓“老枢纽”,指老牌的工青妇、社文残等各种人民团体,他们是那个年代的枢纽型组织,如今要与时俱进,转变职能,更换身份,变成各自领域的枢纽型社会组织。这是好消息,但在这好消息中,我看到了坏的隐患:他们真能转变过来吗?还是新瓶旧酒、转而不变?他们的未来,是成为我们的知心大姐、青年领袖、劳工之家,还是变成新的垄断与利益集团,变成社工界的“中石油”、公益界的“铁老大”?


    公益和社会领域的国、民之争仍在进行,上述“三争”格局下,公益人才之争,资源之争,地盘、领域之争,乃至价值观之争,也就在所难免。前段时间微博上争论一个话题:社工伦理守则为什么要由民政部颁布,而不是社工协会颁布?如果由社工协会制订,是不是可以更专业一些?意识形态淡一些、爱国口号少一些?看来在社工伦理守则的话语权上,也存在国、民之争。不过依我看,事实更有可能是:此伦理守则恐怕原本就是由社工协会起草、民政部加工润色,他二者的关系,世人皆知,至于其中吸收了多少民间社工的声音,则不得而知。
    公益界的国、民之争首先是件好事,说明在社会领域,国与民有了切磋的平台,有了博弈的空间,有了进退的平衡;相比较下,更可怕的局面是:还未竞争,胜负已定。在特定阶段下,公益界的国进民退似乎也可以解释为无奈之举,是摸石头过河,只警惕经济领域的改革痼疾不要重演,不要演变成公益界的“阶层固化”。国、民本一家,但愿双方各有进退,各守边界,合理竞争,别忘合作,争的结局是共赢,而不是俱伤。


                                          (本文载《中国社会工作》,转载请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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