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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扒手协会就“文明作案”事件发表严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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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llicharity
时间:
2011-5-4 00:48
标题:
(转帖)扒手协会就“文明作案”事件发表严正声明
扒手协会就“文明作案”事件发表严正声明
乔志峰
http://bbs.yahoo.cn/read-htm-tid-3193571.html
重庆警方透露,他们抓获了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扒手——扒手周某偷钱包后,总是将证件等物品寄还给失主。他自称是“知识分子”,要“文明作案”。(5月1日《京华时报》)
首先,我协会就周某被抓一事深表遗憾。众所周知,扒手也是一种古老的职业,也是靠劳动养活自己。相对于某些整日无所事事坐在办公室里喝茶看报的“寄生虫”们,我们并不低人一等。并且,扒手也是个技术活儿,对从业人员的要求非常之高。因此,从事此种职业者大抵都受过严格而艰苦的训练,都是付出过辛勤和汗水的,都是有几手真功夫的。相对于某些靠“量身定做招聘”或“拼爹”、“拼姥爷(姓毕的姥爷)”而近亲繁殖的行业,扒手协会的从业门槛和队伍素质显然要高得多。当然,我们也承认,我们的存在确实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危害,但这要看跟谁比。跟那些动辄贪污百万千万甚至上亿的贪官相比,跟那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相比,跟那些失职渎职放纵毒食品的监管部门相比,跟那些狂喝茅台、洋酒甚至连萝卜也要吃出N种花样的国企蛀虫相比,我们的那点危害简直不值一提。某些饿狼猛虎至今尚且逍遥法外甚至风生水起、不断高升,为何偏要对我们这些随便偷点东西养家糊口的“小老鼠”们痛下杀手呢?社会文明进步到这个时代了,“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的不公现象不仅没有改观,反倒愈演愈烈。悲哀,实在是悲哀!
作为新时代的扒手,我们从未因自己的另类身份而妄自菲薄,我们更没有因此而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和责任。周某同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今年44岁的周某曾当过代课老师,正因为他有知识、有文化,所以从投身扒手行业的那一天起就决心要“文明作案”,定下了“只图财”的原则——偷钱包后只取现金,然后按照失主证件上的地址,将证件等物品寄回。“作案”而不放弃“文明”,偷人钱财而不忘记“为人消灾”,这是一种什么精神?这是全心全意为失主着想的精神,这是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如果不是心里时刻装着失主,如果不是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如果不是浑身每个细胞都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谁能做出如此催人泪下的先进事迹来!?有句话可以公开撂在这里:周同志的思想境界和光明磊落的程度,别说比那些说一套做一套的伪君子强得太多,比某些所谓的“英模报告团”成员恐怕也要强得多!面对一位纯粹的扒手、一位高尚的扒手、一位有益于失主的扒手,相关部门不是予以扶持和帮助,反倒打棍子、扣帽子,你们还有没有是非观念?你们想将社会风气引向何方?!
唉,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谁叫我们没有“背景”呢,谁叫我们没有得到“主流社会”的承认呢。在这里,我们只能眼含热泪号召全体扒手协会的会员们都来静默三分钟,共同为周某这位好同仁的落网表达我们的悲愤之情。祝福周某能够顺利而安全地度过自己的牢狱之灾,在“里边”吃饱喝好,不要受到牢头狱霸的欺压,更不要遭遇诸如“躲猫猫”、“做噩梦”、“喝开水”之类的悲惨事件。我协会也会在适当的时候采取行动为其疏通关系,我们期待他早日凯旋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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